遊行回來後,看到FB有朋友對警察表示只有6.3萬人大表不滿,指「你不如話33.7萬人去左睇煙花丫笨」,而萌生改圖意念,用了15分鐘左右就完成了(其實重點都是字,也不怎需要修圖)。
由於之前中過狗隻李慧琼便溺的蕉皮,我自己亦引以為鑑,除了改成著名的《太公報》,還特別強調是改圖。
然後,個多小時後,這圖從G+再轉微博而流落到FB
我很生氣。
你媽的我貼就沒甚麼人分享,你就3,472個分享是哪招耶!!!
...不對!
原本的說明沒了,然後一大票人去罵大公報無恥、白痴。看來有人取圖用時,有心或無意地故意略去我那段說明,(還他媽的再加上水印),而那句「什麼叫無恥?請看看」令人更誤會,才造成這狀況。
水印甚麼的我也沒放在心上,反正圖中的照片本來我也是從別人處拿來(不過我至少有在煙花相中加回拍攝者名字),但看到有三千幾個不去判斷圖片是真是假就分享了的網民,我忍不住嘆息。
希望網民在轉載時,多看、多想。不要被網絡的即食文化侵略了思考過程。
這也是我之前寫虛構新聞系列的其中一個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