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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 星期二

新中國沒有剽竊

李怡的抄襲風波又再次提起來,這次是「邁向二十才子」為李怡辯護,花款甚多,我也一時記不清,只記得大意是「被偷的不是經典,不算剽竊」、「只要不是學術文章,全篇改頭換面就可以當成自己」、「編輯可以把其他作家的文字挪一下就當成是自己的」……


這是新中國的現象,在舊中國,不是這樣的。宋代詞人李清照作《臨江仙》時,在詞序有提到:「歐陽公作《蝶戀花》,有『深深深幾許』之句,予酷愛之,用其語作『庭院深深』數闋。」沒有因為自己寫的不是學術論文而不註明出處。


在明代中期修訂《三國演義》,於開首加插楊慎的「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一詞的人,也說明了是「詞曰」,沒有把詞作變成是羅貫中的創新。

只是時移世易,這種風氣也不再了。還記得2020年,香港警察挪用《鬼滅之刃》的角色形象,創作了吉祥物「提子治郎」。只是由於那明顯不是學術作品,李怡老先生和邁向二十先生,自然也不會指責警察抄襲了。

2021年2月18日 星期四

FB 封澳洲新聞又如何

FB 封澳洲新聞,我目前想不出有甚麼問題...? 
澳洲擬立《新聞媒體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該法要求像是Google、Facebook等社群媒體平台,刊登新聞內容後,必須付費給新聞媒體。 

先說Google,Google 如果以現時做法,在Google Search / Google News 上搜尋,用戶只能看到摘錄撮要,要進一步閱讀,需要點擊新聞網站。這麼一來理應是達成雙贏,Google 有人使用要賺到廣告,而新聞機構也有人點擊增加流量。 

除非你把整篇文都張貼出來,讀者用不著點進去看,不然我想不出為甚麼「為媒體報導內容對於Google和臉書的流量實際上有貢獻所以我就給付你錢」。先不說維基跟每日頭條對Google的貢獻更大、每個網站也有貢獻,就是有,我就要付你錢嗎? 

(要不要跟時代廣場說,因為我每天都來逛商場才帶旺人流,麻煩你們商店把收入分成交出來?)
 等於公司要黃頁付錢,沒有我們這些公司,你黃頁能有生意嗎? 

除非你是整篇文章張貼,用戶不需點進去,不然Google 沒理由要為搜尋服務而付錢──事實上,Google 也只是跟梅鐸旗下的新聞集團(News Corp)達成協議去刊登在Showcase,其他新聞機構沒份。

 至於FB,情況又有不同,因為FB的都是用戶自行張貼,不由FB控制。如果你說禁止用戶張貼完整內容當然合理──但不合現實,因為FB無法辨別是否新聞內容,又何況還有合理使用等情況。 但是,如果張貼連結──即是上面所說,用戶最終進入新聞網站你也不滿意,那麼不就求仁得仁,你要禁就讓你禁,我反而不明白澳洲政府都哭甚麼。
 (殃及池魚另計,不過疫情、火災資訊,技術上也是一種新聞,我倒覺得沒有封錯。)

 順帶一提,大家不用說搬家Mewe,因為法令是針對所有社交平台,而我不認為Mewe會付錢。 

FB少了新聞,未嘗不是好事,畢竟新聞本來就不是社交。 只是能否自以為打到科技巨頭就另一回事了。

2021年1月13日 星期三

談WhatsApp更新

要說到WhatsApp更新,直接與 Facebook 共享數據,就必須要從頭說起。 WhatsApp一開始的時候,是iOS 的軟體,收費0.99美元 (而我則是在限時免費那天下載……)。 去到Andorid 版後,WhatsApp採用第一年免費,其後每年0.99美元的年費──於是大批高登仔揚言罷用。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很多人一年8元也付不出。 然後,它就被FB收購了。 那FB從哪裡把160億的收購本錢賺回來呢? 對,就是你的個資。 至於Signal,幹,創辦人不就是WhatsApp的那個嘛。你用160億美元賣給FB,就是知道單是靠賣軟件、收年費,無可能會賺到那麼多,所以才會賣嘛。那你覺得FB 會沿用靠「賣收費Apps、收年費」去回收那160億美元,抑或會發掘其他價值? 又,我覺得呢,免費就是要付其他隱形代價,所以其實WhatsApp 要拿我資料,我又覺得好合理。 我使用的Google 服務,我大致上也很滿意,可我一分錢也沒付過....

2020年3月17日 星期二

最差用戶體驗既fb

當年Google 想力推G+ *,因而結束咗旗下最好用既工具 Google Reader **,所以我轉左去Feedly,可惜越來越無人肯寫blog。


始終吸收過教訓,fb同中共一樣,可以隨便ban你而唔需要俾理由你,咁你苦心經營10年既po 同相可以就咁一下子就無晒──上一個a/c 我就係唔肯提供身份證俾fb,於是就違反左社群守則,但我去信投訴時要求fb負責人提供身分證以證明佢係本人,唔知點解佢又拒絕喎....。


但最難頂既,係你要fb去批准你可以睇咩,成日都隔5日先喺牆度睇到po,大佬,我無判斷能力架咩?條友寫野悶我就自然會unfollow架啦,你想賺錢貼多d廣告,每半句就塞一節廣告咪得囉。


*以防有人唔知,係比FB好用得多既FB,不過西瓜靠大邊,最後聲稱有Bug執左

** 以防有人唔知,係可以追蹤網頁更新嘅工具

2019年5月10日 星期五

《リアリスト魔王による聖域なき異世界改革》小評

描述主角本為貴族次男,生前常研究異世界,死後轉生成魔王,被賦予成為七十二魔王中的大魔王的使命。主角因為出生最晚,被稱為最弱魔王,但撞有「現實主義」這思維的武器…

簡單點就是種田+收後宮,外加可以召喚歷史英雄,例如土方歲三、聖女貞德、諸葛亮…

不過主角魔法太強,一點都沒最弱;
而且口說要冷徹,要趁勇者還小時殺了他,到最後還是不忍心殺,風魔小太郎還是要是殺了小孩就不事奉魔王──你真的是忍者嗎?

而且後宮的人選也太糟糕,你要秘書愛上男主是可以,可是若是把事奉天主的聖女貞德一秒發情愛上魔王的話,便會醜化貞德了。正如金庸也要另造一個「甄志丙」出來強姦小龍女,而不誣蔑歷史上存在的真人尹志平。

而作者的視野太窄,常把史實和小說搞混──例如孔明從來沒借箭…。

2019年3月17日 星期日

如何快速創作穿越異世界小說


(1)
女神:我是女神,把你從地上召喚到這裡,是希望你能拯救這個世界,打倒這世界的邪惡…
主角:既然你是神,那你自己來救不就好了。掰了。

(2)
女神:這、這是有規定的。神希望人類靠本身的力量去解決困難,所以拯救人類世界的一定要是人類才行。
主角:那現在不就是靠你的力量召喚我了嗎?


(3)
女神:反正你也回不了不來的世界,你也只能接受!
主角:你確定你不是應該被打倒的邪惡嗎? 
女神:不用擔心,我只會從旁輔助。我會給你加護,就算死亡多少次也會從這裡重頭再來。
主角:那好吧。

(4)
女神:那麼,一路好走了。
(主角感染到異世界的病毒,卒)

(5)
主角:你給我等一下!你是要我一秒輪迴啊?
女神:對不起,我忘了你是異世界人沒有抗體,我這就給你送上加護。
女神:那麼,一路好走了。
(主角來到異世界,因缺乏求生技能而在荒野餓死)

(6)
主角:喂!你怎麼把我傳送到荒野了!
女神:可是總不能把你傳送到城鎮吧?要是有個人忽然憑空出現,想必你也會嚇怕甚至殺了他吧!
主角:你至少給我個求生包吧。最好放點糧食,啊,還有金錢和武器,我都差點忘了。
女神:明白了,那麼我先給你一周份的糧食、一套青銅裝備和求生包吧。那麼,一路好走了。
(主角來到異世界,成功前往最接近的城鎮)
衛兵:$%^(*)&+%@!&##&^(()!
主角:慢著,我聽不懂你在說甚麼?
(主角被衛兵刺死)

(7)
主角:對不起,我忘了問你拿自動翻譯功能……
女神:好的,但這是屬於作弊能力之一,拿了這個你的額度就只剩兩個了囉?
主角:你怎麼不早說啊!可是這麼的話,自動翻譯功能就太浪費了。
女神:沒有這回事,能看懂古文書的話你就不愁衣食了啦。
主角:你不是要找勇者的嗎!算了,先給我來個全能力S吧!其他的我之後再想好了。
女神:好的。那麼,一路好走了。
(主角感到極度貧弱,被一隻蟲子咬死了)

(8)
主角:為甚麼我會被蟲子咬死啊!我不是拿了抗體了嗎?
女神:可是,能力值是由A順序到B、C、D,S的話會弱到連鼻涕蟲都不如啊。
主角:算了,你殺了我吧。
女神:好的。

(主角原地復活)

2019年2月24日 星期日

求仁得仁,還你所願



背景我就引用關鍵評論網的說明:
(中央社)近日網路開始流傳一張「還願DEVOTION」遊戲場景截圖,其中一張符咒的四角出現諧音詞「呢嘛叭唭」,符印則是篆書紅字的「習近平小熊維尼」。

符咒藏習近平小熊維尼 還願遭陸網民舉報台獨
Photo Credit: 中央社

這個消息23日上午開始在中國社群網站微博發酵,不少中國網民留言表示,遊戲「辱罵國家領導人」、製作人「支持台獨」等,揚言抵制。


那張符咒我也覺得沒甚麼大事,他們之前自己也在微博玩小熊維尼──直到被禁。
所以,重點不是我們外人怎麼想,而是被婊那一方怎麼想。

你明知道對岸有多玻璃心,還要放這張彩蛋去刺激一下,對作品本身有甚麼用意?沒的話,那就單純是讓製作方赤燭自爽一下而已。爽是不打緊,可是赤燭有想到後果吧?

首先,你明知道這張圖傳到大陸,幾乎可以100%確定整個遊戲一定會被禁的。連一張習近平跟小熊維尼一起走的圖都不行了,你還要加個「你媽87」……

如果只是赤燭自己出資,那倒算了,不希罕大陸市場也沒甚麼,問題是,你是跟大陸方要錢,在瞞騙之下弄一隻不單有可能在中國賣不出,更有何能累出資方、發行方被抓去約談,這不是拿人錢再陷人於不義嗎。(赤燭說不知情,我是半信半疑的。)


2019年1月12日 星期六

天才王子的赤字國家振興術 三卷特典《衣裝》

一旦成為一國的王族,就會被視為代表國家的其中一人。就算是納特拉王國王太子維恩也不例外。
故此也要求深厚的教養、恰如貴公子一樣的舉止、機智的遣辭等跟代表相應的品格,但也不限於品格這種內在要素。而外在的要素──衣裝也同樣重要。
王太子若是穿得寒酸,外國的要人便會驚訝國家窮到這地步而看不起,而國內的人也會感到羞恥吧。
話雖如此,要是穿得太奢華亦會惹人厭,衣裝這回事可是萬難。外觀、品味、流行和場合,一國代表必須考慮種種因素方才挑選衣裝。
然後這時候。
「說到王兄畢竟就是紅色喔。上身的紅色可不能去掉呢。」
「芙蘭亞殿下也言之有理。然而若都是相同顏色的話,未必會于人不講究打扮的感覺。所以我想披上這件藍色的方為上策。」
在維恩眼前,就是這樣,輔佐官妮妮姆跟妹妹芙蘭亞,正就維恩的衣裝展開激辯。
事情的肇因,是維恩的新衣設計送到來了。
維恩平常幾乎都不理會自己的衣飾。套用他本人的話,煩惱單是國事就夠了。因此有關衣裝事宜,向來都由身為輔佐官的妮妮姆負責。
本來今次也應該如此,但剛巧芙蘭亞也在,結果事情就轉向跟平時不同的方向了。看來妮妮姆跟芙蘭亞的美感各有分歧,而就維恩的衣裝對立起來。
「不行啊藍色甚麼的。因為王兄是作為王太子帶領大家。紅色是勝利和勇氣的顏色。應該穿上這顯得威風堂堂才對。」
「藍色令人聯想到安寧和智慧。而且也是不分男女老幼都喜愛的顏色。正因大陸正處動盪的現今,愚以為維恩殿下跟沈著的配色更為合襯。」
就是這種情況了。
(不啦哪一邊都沒差啦……)
在旁聽著的維恩就只有這種感想。但要是宣之出口,會被兩邊狠瞪就再是明白不過了。只好祈求議論平穩終結而閉上嘴巴──
「話是這麼說,但妮妮姆難道不是想跟王兄湊成同一樣顏色嗎?」
「臣惶恐,萬不敢心存如斯念頭。……說起來,芙蘭亞殿下似乎新進了一襲紅裙呢。」
別說平穩了事,兩人的對話反倒越來越熾熱了。
如同家人的兩人快要演成吵架了。維恩抱著覺悟開口了:「啊……該怎說,兩位。」
「王兄,甚麼事?」
「維恩殿下,請問何事?」
「嗚。」
被兩人銳利的視線刺中了。維恩不禁仰後身體,不畏艱難繼續道:「呃呃呢,我覺得這個、這白色的也不錯。」
既非紅也非藍,而故意挑了白。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含糊其辭揀選第三個選擇這種消極的對策。
(拜託了,要奏效啊……!)
一邊祈禱一邊等待兩人反應。
於是,妮妮姆跟芙蘭亞兩目交投,輕輕點頭。
「我也覺得很好。說到納特拉就是雪國。是顯現國家的顏色呢。」
「嗯,愚以為也跟維恩殿下十分合襯。」
「啊噢。」
得到感觸不壞的反應,維恩鬆了一口氣。這下子議論總算告一──
「那接下來就是襯衣了。」
「還有領帶的顏色也非得重新考慮不可呢。」
「鞋子也很重要啊妮妮姆。有道是配搭由腳底開始呢。」
「…………」
得悉要從這地方解放還需一段時間後,維恩默默仰天長歎。

2019年1月10日 星期四

特典《史萊姆與蜘蛛》

我的名字是莉姆露。
是頭史萊姆。
為保護被狂徒襲擊的晚輩田村而擋了一刀,醒過來後就已轉生成史萊姆了。
之後,我在出生的洞窟邂逅了被封印的「暴風龍」維爾多拉,而得到這名字。
那,現在我就正要離開這洞窟出去……可是出發了已有兩天還出不了去。
不愧是能把跟勇者戰鬥的維爾多拉封印的洞窟。好廣闊。
我才沒有迷路!我如此相信。
相信是很重要的。
嘛,沒必要著急。
史萊姆只要有魔素就用不著吃飯,而這洞窟裡魔素多多的是。
因為既不用擔心會餓死,也沒必要睡眠,所以也不會被魔物偷襲。
這洞窟裡的魔物可以用「水刃」輕鬆打倒。
只要不大意的話應該是不會死的。
不用焦慮慎重前進吧。
然後,在剛下定決心後,「魔力感知」就有反應了。
看來是魔物出現了。
在這洞窟裡,遭遇到黑蛇、蜈蚣怪物、大蜘蛛、吸血蝙蝠和甲殼蜥蝪五種魔物。
其中的黑蛇只遇過一條應該是罕有的東西,而其他的就已見過多次了。
只要不慌張應對就沒問題。
可是、嗚……這輪廓,是蜘蛛啊。
我對昆蟲很沒轍。
生理上接受不了。
在這洞窟出現的魔物之中,蜈蚣跟蜘蛛都是不想遇到的並列第一。
雖然可以用一發「水刃」打倒,可這不是贏不贏得了的問題。
再說蜘蛛已經捕食過了,能無視的話就最好不過。
咦、嗯?
那傢伙,怎麼這麼小隻?
比之前見過的蜘蛛小得多。
是幼兒嗎?

《解。推斷為其他品種。》

「大賢者」解答了我的疑問。
看來眼前的蜘蛛,跟至今遇過的是另一品種。
可是,居然是推測?
「大賢者」是我擁有的獨有技能。
「大賢者」是能夠解答我疑問的便利技能。
當然,不可能甚麼都知道,但對於我所談及的情報,若是知道的話都是將情報揭示告知。
因為我現在這樣子認知到那蜘蛛,那就是問及那傢伙的情報,「大賢者」才會告知那蜘蛛一定程度的情報。
明明如此才對,卻說推測?
這也是「大賢者」第一次告訴我未確定的情報。
這是怎麼一回事?

《瞭。因被平常有異的魔素包裹,導致「魔力感知」的認知不充分。故此讀取對象情報失敗了。》

甚、甚麼……?
要說起來,就是雖然曉得是蜘蛛,但就好像掛了馬賽克一樣,無法掌握到詳細。
我因為沒興趣知悉蜘蛛的形狀而沒察覺到。
至今還未發生過這種事。
也就是說,這傢伙是至今從未見過的特殊魔物嗎?
怎、怎麼辦?
總之先打一發「水刃」看看吧?
至今的魔物都能單靠「水刃」戰勝,但對這傢伙也通用嗎?
在我迷茫的時候,蜘蛛那邊行動了。
它坐低身子,準備隨時都能飛撲的姿態。
沒空迷茫了!
吃我這記!「水刃」!
我射出的「水刃」,被蜘蛛跳起避過,切斷了背後的穴壁。
被閃開了‧
當我正要慌張射出第二發,但已沒這必要了。
因為那蜘蛛一溜烟地逃跑了。
……逃了?
咦?也就是說那傢伙,其實沒甚麼大不了?
可是,它避開「水刃」了喔?
不過回想起來,蝙蝠也曾避開「水刃」。
只要打中就得贏嗎?
那麼一來,就不禁感到可惜。
我的獨有技能「捕食者」,可以拿到捕食對象的技能。
只要捕食到剛才的蜘蛛,搞不好可以拿到稀有的技能也不定。
要追上去嗎?
……不,還是算了。
誰會高高與興去捕食蜘蛛甚麼啊。
我也不想特地追上去啊。
雖然有點不釋然,但我很快就忘記那時遇見的蜘蛛,繼續移動尋找洞窟的出口。


吾輩是貓。
還未有名字。
在不知不覺間就轉生為蜘蛛了。
雖說有種才不止這些吧的感覺,但在我一起來的瞬間,其他看來是同種的蜘蛛就在共食,還幾乎被看起來像肉親的超巨大蜘蛛踩扁。
根本一難接一難哇!
之後拼命逃生,然後在洞窟裡迷路了,這裡是哪?
就算想朝洞窟出口走,也沒法分清左右,完全不知道要往哪裡好。
這根本不是迷路的等級了好不好!
肚子也餓了,而魔物不管哪一頭都好可怕。
就不能把難度調低一下嘛?
於是,我在洞窟裡漫無頭緒地徘徊,總感覺好像迷失在個很奇怪的地方裡。
這,要說的話空氣跟剛才不一樣。
這附近奇怪地有一股沉重的空氣飄散。
這個,該不會是踏進了危險地帶吧?
《史萊姆》
嗯,我曉得。這一看就知道了啦鑑定小姐。
當說到要拿甚麼樣的技能時,就打算先取得例行的鑑定技能,但這個還用不了。
就算鑑定了也只會顯示石頭啊牆壁啊,我一看就知道了好不好!
於是,一看就曉得的史萊姆就在我眼前。
說到史萊姆,雖然是超有名的怪物,但會按作品而待遇不一。
在某國民著名遊戲中是最開頭出場的雜魚怪物,但在其他遊戲的話就會作為物理攻擊無效的強敵登場呢。
眼前的史萊姆呢,啊,嗯。
儘管看上來水汪汪的很可愛,不過這傢伙肯定是很糟糕的對手啊!
因為都在散發很奇怪的氣甚麼的啊!
誰要當這種傢伙的對手啊!
我要溜了!
就是這樣,老爸掰掰囉!
我轉過身一溜烟地逃了。
呃?
是不是有甚麼東西剎的穿過了?
而且還切斷了牆啊!?
你既然是史萊姆就別用甚麼飛行道具啊!
史萊姆是用身體包住對手溶解的吧!
雖然那我也敬謝不敏啦。
那個啦,在色色故事中會只把衣服溶掉的史萊姆你看如何?
只吃衣服,女孩子無傷解放就好!
啊,我姑且是女孩子,可我也沒穿衣服哇,啊哈。
現在可不是說這個的時間啊。
用全速力狂奔,直到腿跑不動為止。
吁、吁,沒追來吧?
倒不如說,不知何時沉重的空氣已變回原貌。
看來回到原來的地區了。
嗯。那邊很危險。
去其他地方吧。
我前往出現史萊姆的另一方向移動。

相遇是一瞬。
同為轉生者的魔物,但互相卻不知曉。
亦不知道其實為其他世界的住人。
他們的相遇,是神的惡作劇嗎……?

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也許《拆彈專家》不用拆彈

偶然看到劉德華《拆彈專家》的劇照,一個警員身上被綁了炸彈,劉德華零防護裝備孤身犯險去拆炸彈,據說炸彈十分複雜,合計要剪對三十六條引線,一條都不能錯云云。



我沒看電影,所以也不知道最後成不成功。我只是想問,你倆就沒想過舉高雙手脫下背心嗎....?



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被低估的水行俠



大多數人都以為閃電俠和超人是在DC漫畫世界中速度最快的人選,可是,其實水行俠才是。
在漫畫中,閃電俠和超人曾多次賽跑但不分勝負;而有些設定表明,超人在大氣中飛行的最大速度是10馬赫(每小時12348 km──而地球直徑是12742 km,圓周是40075 km),在太空中更快。
可是,其實水行俠更快。
雖然設定沒給出他的奔跑速度,可以說過他的游泳速度達每秒10000英尺 (即每小時10973 km,約9馬赫)。
你以為「這不是輸給超人了嗎」?那你錯了。
這只是「在水中的速度」。
眾所周知,物體在水中受到的阻力遠比大氣為大,例如50米短跑的世界紀錄是5.56秒,但50米自由泳的世界紀錄卻是20.91秒,差了差不多4倍。
可想而知,如果水行俠把他的腳力用在跑步,就至少可以跑出36馬赫的速度。
而重要的是,水行俠還可以控制*水中生物──本來是只可以控制魚的,直到他發現鯨魚不是魚。
那麼,如果,如果水行俠可以控制躍上水面的海豚,我有理由相信他也能控制不在水中的陸上生物。
甚至乎,如果超人發了癲跑入海中跟水行俠打,那超人在定義上算不算「水中的生物」?
*本來的設定是可以使用海洋生物的語言與其溝通,但水行俠發現水中實在沒其他食物,每次他吃飯時都會聽到魚兒的慘叫和求饒,只好要求作家把他修改能力為「用心靈感應控制水中生物」。好啦,前面那一半都是我瞎扯的。

2018年11月6日 星期二

還在千禧年間的博客來

難得找到本想看的書,看到博客來有電子版就打算買來看……
1) 忘記密碼、更改新密碼登入後,竟然出現「我6個月以上未更換新密碼請更改」的訊息,所以你是想說我在10秒前新鮮改完的新密碼不算數嗎....
2) 為甚麼都說明了我是海外用戶,還要我輸入手機(香港手機號的格式跟台灣不同,就算填個852- 也會顯示錯誤)或市區電話號碼?
3) 我買的是電子書!你要我地址做甚麼啊....
4) 輸入完之後購物車竟然是空的
5) 但電郵卻來信又說收到訂單
6) 可是我還沒輸入信用卡號碼啊......
就是這樣,我折騰了半小時還沒買到.....
說真的你真的有打算好好做電商嗎?日本的Book Walker 流程順暢得多了。

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恐龍已絕種

呢幾日一堆金庸文,最頂唔順係果班「眾人皆醉、唯有佢有能力指出金庸漢族至上」既大文豪。
大佬,金庸自己係千禧修訂版都自認*左既野,麻煩大家唔使再通知我「恐龍已絕種」,雖然你只係想攻擊大中華主義。
我初期所寫的小說,漢人皇朝的正統觀念很強。到了後期,中華民族各族一視同仁的觀念成為基調,那是我的歷史觀比較有了些進步之故。這在《天龍八部》、《白馬嘯西風》、《鹿鼎記》中特別明顯。韋小寶的父親可能是漢、滿、蒙、回、藏任何一族之人。即使在第一部小說《書劍恩仇錄》中,主角陳家洛後來也對回教增加了認識和好感。每一個種族、每一門宗教、某一項職業中都有好人壞人。有壞的皇帝,也有好皇帝;有很壞的大官,也有真正愛護百姓的好官。書中漢人、滿人、契丹人、蒙古人、西藏人……都有好人壞人。和尚、道士、喇嘛、書生、武士之中,也有各種各樣的個性和品格。有些讀者喜歡把人一分為二,好壞分明,同時由個體推論到整個群體,那決不是作者的本意。
  歷史上的事件和人物,要放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中去看。宋遼之際、元明之際、明清之際,漢族和契丹、蒙古、滿族等民族有激烈鬥爭;蒙古、滿人利用宗教作為政治工具。小說所想描述的,是當時人的觀念和心態,不能用後世或現代人的觀念去衡量。我寫小說,旨在刻畫個性,抒寫人性中的喜愁悲歡。小說並不影射甚麼,如果有所斥責,那是人性中卑污陰暗的品質。政治觀點、社會上的流行理念時時變遷,人性卻變動極少。

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遲到影評:《挑戰者一號》

未講片先講片名,港台陸分別譯為《挑戰者一號》、《一級玩家》、《玩家一号》,三者都唔精準,但挑戰者一號勉強算最接近,玩家一號其次。

原名「Ready Player One」既由來,就係80年代打機開機畫面時既提示,加返個逗號「Ready, Player One (第一位打果條撚樣,準備啦)」, 就會好清晰。
順帶一提,如果係雙打game,1P 死左,就會顯示Ready Player Two,亦即「2P 開波啦」 。

套戲本身就係爽片,尤其是高潮位「俺はガンダムで行く」。可惜咁重要既彩蛋,片商居然放落Trailer度....到正式睇果陣,「市場已經消化有關資訊」...

但電影內容本身,一來唔知佢想傳達咩野觀點,二來太多唔合理既設定:

- 明明經濟未崩潰,點解會出現咁恐怖既貧民窟,連樓梯都無ww
- 如果已經可以係虛擬世界「綠洲」度返工,點解要返現實公司處理?如果唔可以,咁點解可以張揚到係返工時打機,輸左就跳樓?
- 可以購買「殺晒成個星球既角色,將玩家花十年時間經營既心血一秒刪除」既行星炸彈,邊條契弟發明呢種商城道具?
- 敵方創線企係世界第二大企業,但我真心想問,佢地既盈利模式係點黎....因為所有人都去晒綠洲度,而綠洲可以靠賣車賣燃料賣商城,但創線企無可能有權限賣到呢d野,頂多就自製頭像模組。而遊戲需要真人操作,亦即唔可以好似中國大陸咁玩遊戲工廠代客練功賣裝。
除非係當前期投資,好似Uber進軍香港時就用銀彈戰、每月5萬人工 (而家得返1~2萬)。但係網上遊戲,又唔見得係有錢就贏 。創線企拎到彩蛋奪取綠洲控制權既可能性,真係低到....
係啦,講開又講,綠洲創辦人死後,而家係邊個營運架?真接問佢買咪得囉...
- 之前講到創線企咁隻手遮天,又炸貧民窟,又可以自行擄人做奴隸還債,結果警察一到你就舉高雙手被捕做乜...
- 最後主角貌似係想叫人唔好上太多網,咁呢個又係要去返第二點,如果政府解決唔到現實問題,我唔上網我一樣解決唔到架喎。

2017年10月15日 星期日

跟人說「我們一家三口」,就是說我們養了三頭豬嗎?




口字一向都可以作為計算人數量的量詞,當然,你不會說「有三萬口人參與了昨天的遊行」,基本上就兩種情況:
1) 作為計算國家人口
2) 作為一個家庭總人數(戶口戶口嘛)

退一萬步,「一家三口」你總聽過了吧?難道是你家養了三頭豬?

香港來說,「一家三口」、「兩口子樂也融融」還有在用,而「x口人」就好少用(但留心那本叫普通話書),但不等於錯,更不等於甚麼人畜不分。

現代好多人最大問題是 
1 不識而好為人師
 2 最重要是沒有懷疑心.... 

有些東西在自己查證能力範圍以外的話、例如新聞、專業學術(eg科學),你姑妄聽之是可以,但連查個字典你都不做的話....要多無恥才說得出「四大名著人畜不分」?

《金瓶梅》: 西門慶道:「休說!我先妻若在時,卻不恁的家無主,屋到豎。如今身邊枉自有三五七口人吃飯,都不管事。」

《紅樓夢》: 且說榮府中合算起來,從上至下也有三百餘口人,一天也有一二十件事,竟如亂麻一般,沒個頭緒可作綱領。

《三國演義》: 操曰:「是矣!今若不先下手,必遭擒獲。」遂與宮拔劍直入,不問男女,皆殺之,一連殺死八口。搜至廚下,卻見縛一豬欲殺。

《西遊記》: 中間一塊石碣上,鐫著『花果山福地,水簾洞洞天』。真個是我們安身之處。裡面且是寬闊,容得千百口老小。我們都進去住,也省得受老天之氣。


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

《龍珠》中的菲利自稱「宇宙帝王」恰當嗎?

菲利自稱是最強的宇宙帝王,初始戰鬥力為53萬,在原作擁有變身三次能力,每次變身後戰鬥力都會大幅提升,100%力量時戰鬥有1億2千萬。

帝王,即以世襲形式,統治整個宇宙的代表。作為一國之君,戰鬥力畢竟是非常重要的事,你看俄羅斯總統,亦擁有一身好武功,證明戰鬥力高強的必要。

(慢著,如果菲利是「最強的宇宙帝王」,那即是代表在某處,有著「第二強的宇宙帝王」、「不怎麼強的宇宙帝王」、甚至「最弱的宇宙帝王」囉?)

雖然自稱的職位如此響亮,可是地球人卻從未聽過這位君主的名堂。當然,菲利可能只是才剛開始他的侵略不久,偏遠的地球還未聽到是不足為奇啦,可是這你有臉只佔了個九龍城就自稱香港皇帝嘛!

我們先把這當作是菲利個人的夢想而非事實,可是,他能否稱為帝王還是很微妙。

這位最強的宇宙帝王,幾乎只負責攻佔星球,將當中高戰鬥力的收作手下,再以層壓式手法再繼續進攻其他生態優良的地方,其他的賣給外星人,而不怎去管治。事實上,他直接控制的星球就只有幾百個而己。

不過細心想想,他的統治團隊,就只有薩波、杜利安,以及親衛隊的皇牌精英軍團成員幾人。就這種內閣陣容,別說其他星球,恐怕連自己母星也不能管治吧。

雖然筆者曾經疑惑,菲利幹嗎不直接去搶買賣星球的外星人,可是只要用心一想,單是囤積物資,只能算錢多;唯有物資流通,才算富裕*1。如此看來,雖然菲利沒有直接或間接參與管治,可是在某處,他也有統治者的自覺呢。

不過,菲利不止轉賣,還常常把星球整個摧毀,例如比達星、娜美星。天啊,怎會有商人把自家的商品破壞的呢,這不是很蠢嗎──那麼想你的就錯了。一如鑽石市場,戴比爾斯控制了世界上90%的鑽石出貨量,以人為方式控制需要量,從而推高價錢*2,這就是物以罕為貴的道理。

雖然我們已知道菲利有著統治者和經濟學家的資質了,可是,這足以讓他自稱「宇宙帝王」嗎?

宇宙可是很廣闊的。其他界的宇宙是怎麼樣我們不清楚,可是我們的宇宙,直徑達270億光年以上,也就是260000000000000000000000公里,以菲利的太空船大小來看,直徑了不起就100米,以整個宇宙為目標,未免太不自量力了。



當然,李白曾經說過:「只要有恆心,鐵柱磨成粉」,只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進攻,總有一天能征服全宇宙,當上名正言順的宇宙帝王吧?

問題是,宇宙的星星實在太多了,光是恆星就有100垓個,如果是行星則再乘個十倍以上。這樣一來,就算每秒征服一個星球,也得耗上300兆年,但宇宙的年齡才只有138億年,這真是一個漫長遠大的夢想啊。

提到時間,我們幾乎忘了,菲利也是有壽命限制的(因為他有父親和兄長,代表壽命有限才要繁殖下一代,而更重要的是──他打算向神龍許願不老不死)。

要成為最強的宇宙帝王的野心,也不是不能理解啦,可是這願望,菲利你還是交給變成可以自我復原、自我増殖、自我進化的魔鬼高、呃不對,是他哥哥機械古拉才對。

*1 《魔王勇者》 第一卷

2017年4月10日 星期一

薜定鄂的女孩


假設在某網上遊戲中,玩家A接完任務,打倒某某巨龍拿它大便磨成藥,拿給村莊的小女孩救她,那玩家A再次到訪時,正常就會看到康復的小女孩「歐尼醬~」揮手迎接玩家A。

但是,網上多人遊戲的任務可不能只讓玩家A一人過了一次就沒,別的玩家也需要解任務,因此玩家B初到那村莊時,他只會見到病到奄奄一息的小女孩「咳咳、窗前那葉子掉落之時……」要求玩家B救她。

那問題來了:
當已經解了任務的玩家A,與未接此任務的玩家B組隊,兩人來到村落時,他們看到的是健康蹦跳的小女孩,還是病入膏肓的小女孩?


(註:兩人視野想當然是一致的,不然就會產生「你是不是見到鬼,那床上根本沒有小女孩」之類的討論。)

2017年2月4日 星期六

《Groundhog Day 》男主角被困在輪迴多久

有關《Groundhog Day 》(港:偷天情緣 台:今天暫時停止 陸:土撥鼠日),最多人問的,就是男主角菲爾 康納 Phil Connors 被困在輪迴多久呢?

以防有人不知道,那是套1993年的電影,講述天氣報道員被困在2月2日的土撥鼠日的一個小鎮裡,每天醒來都是重覆的2月2日,直到他泡到真愛。

導演在DVD 版時說大概10年,後來又更正說差不多3~40年。也有人考究認為是8年8個月又16日。

先戴好頭盔,這邊的算法是排除他無所事事的日子,例如一整天躲在床上食自己──這種事肯定會有但沒法計算,那就不算了。另外,雖然他亦可能在同一日學幾樣東西(也有可能不會,例如你早上砌完冰雕就不太可能之後下午去學琴),但算起來太煩,所以還是分開。

❶ 直接電影片段
首先先只從電影片段計,看看不計算觀察、學習技能下的輪迴列表:

Day 1: 土撥鼠日
Day 2: 第一次輪迴
Day 3: 修好的鉛筆
Day 4: 打保險經紀 Ned
Day 5: 跟南茜 Nancy 套資料後滾床單
Day 6: 偷銀行錢
Day 7: 跟法國女僕去看戲
Days 8-12: 計劃一個幾乎完美的約會
Day 13: 上不了床的約會
Days 14-21: 每一巴掌
Day 22: 「菲爾你看起來很糟!」
Day 23: 益智問題節目
Day 24: 「這很痛苦!」
Days 25-27: 打爛鬧鐘
Day 28: 綁架格蘇塔維尼的土撥鼠菲爾
Day 29-31: 菲爾各種自殺 (電擊、跳樓、碰瓷)
Day 32: 「我是神」 向莉塔 Rita 坦白
Days 33- 35: 第一次上鋼琴課
Day 36: 甲甲性騷擾保險經紀 Ned
Day 37: 照顧流浪漢
Day 38: 最後的土撥鼠日

❷ 電影內提及的日期

在向莉塔剖白時,他提到自己試盡刀刺、開槍、服毒、凍死、吊死、電死、燒死。
上面已經寫了電擊了,但其他6種死法就按此加上去:44日。

可是,考慮到一個人不會那麼快就自殺,我們先再加個20天去讓他「按其他人要求而活」吧:64日。

然後,菲爾向莉塔提到練習飛撲克牌:「六個月,每天4、5個小時,你就會變成專家。」

那加起來就是244 日。(當一個月30日)

還有,菲爾跟一個法國女僕去劇院看《飄零燕2》,他又說了:

「我愛這齣戲,我看了超過一百次了。」

那再加個100天。尤其是這種東西,你應該不會一天之內看兩次:344日。

然後,菲爾在跟大伙兒看益智問題節目時背到所有答案,至少加他個兩天去背吧:346日。

之後就是菲爾在「我是神」剖白時準確介紹餐廳內的人,包括 女侍應桃麗絲 Doris、戀人德比 Debbie 與費德 Fred,侍應菲爾 Phil, 前海軍吉斯 Gus、前礦工湯姆 Tom 和女侍應愛麗絲 Alice (Nancy 不計在內,他之前已經套好資料了)。假設每一花一天時間,那就再加6日:352日。.

最後,再加上各種細節所需的時間,例如找勞斯萊斯、牛仔服、糖果店、試到莉塔喜歡 Rocky Road 巧克力,林林總總,就大概加個100天吧:452日。

❸ 學習

首先是冰雕:
只會純熟彈一首歌不算大師,而片中顯示到菲爾有多樣不同作品,那我就當他達至大師級了。
Malcolm Gladwell說過,任何人要在一範疇中成為大師,起碼要花一萬小時。
如果每天一小時就是27年了。但考慮到菲爾都能每天花4~5小時飛撲克牌了,多花幾小時應該不是問題。但在當地不可能找到導師,只能自學,加減一下算他要10年:4102日。

鋼琴:
同樣花10年,但是鋼琴老師恐怕也沒法每天教5小時,假設每天3小時:7935日。

法文:
菲爾不只是只會講一兩句片語,而是能操流利法語。考慮到賓州不是法語區,在格蘇塔維尼這小鎮更加難找到法語老師,而且菲爾也是成人,學習語言能力應該會比小孩打折扣,所以就假定要花12年:12315日。

醫療:
菲爾也治好了菲力斯 Felix 的背。當然他不會真的去上醫學院,那小鎮既沒有,就算有,也不會是2月開學;就算開學,教授也不可能按你程度跳過課程,結果每天也只教第一課。

不過片中也沒說過他會其他醫療,假設只是錄影帶(當時可沒互聯網)自帶推背按摩的話,嗯…20日?再加上尋找自學錄影帶,加上按摩失敗的可能,再加個6日吧。那麼就是12341日。

背誦所有人的行為:
在偷銀行的錢袋的片段中,菲爾準確背到每秒鐘每人會做甚麼事,基於要考察、失敗(例如被車撞到),權充要花六星期時間:12383 日。

❹ 集大成日

菲爾在這天救了小孩、幫老太太換車胎、救噎到的巴斯特 Buster、

救小孩:一天打聽到有意外,一兩天去找事發時間原因,一兩天去準確救到小孩。(5天)

幫老太太換車胎:一天打聽到並準備工具。(1天)

救噎到的巴斯特:一天打聽到有意外,學習哈姆立克急救法。(2天)

拿到兩張WWF門票:一天打聽他們喜歡WWF,3天在小鎮找到門道買到票。(4天)

加起來當個12天:12395日。

亦即是133年350日。

2016年4月12日 星期二

《葉問3》的報紙


《葉問3》 出現了很多剪報片段,可是,大多都令人忍不住吐槽的。
葉問救出學童新聞 (英文)

第一次就是報道葉問一個打一百個,救回被抓學童而見報。

內容都沒問題,大致就是說波Sir 帶記者,又訪問了鬼佬上司愛德華和黃老師。 可是我忽然想到,葉問次子葉正在事發時有多大? 嗯,考慮到張永成當時還在香港(張回佛山後,1951年元旦中英封鎖邊境),葉正(1936年生)還在唸小學,頂多是1945年重光至1950年後那幾年吧。

呃,不對… 電影預告是這麼寫的:1959年,葉問 (甄子丹飾)與張永成 (熊黛林飾)將大兒子葉準送回廣東,小兒子葉正繼續在香港讀書。在與馬鯨笙 (譚耀文飾)與其老板 (邁克·泰森飾)所帶領的幫派抗爭的過程中,葉問帶領著自己的弟子保衛了小學,並結識了依靠拉車和在地下賭場鬥武為生的張天志 (張晉飾) …

原來23歲還在讀小學啊。你也是個萬年正太呢。
好啦我知道是在拍戲啦,我只是想吐槽一下。

葉問救出學童新聞
頭條的內容都對得上,只是明明寫「志仁小學」,為甚麼報紙會變成「社區小學」了。
可是中欄《重囚逃出》就開始出事了。 雖然第一段還是寫:石硤尾監獄的重犯逃出,忘大家小心出行。

呃,錯別字我們先別管,但,石硤尾有監獄的嗎?
然後第二段就亂來了:
調查人員表示,這些女子說服獄警一同飲酒作樂後,讓他們飲用下了藥的威士忌。警方說,這些女子5日凌晨3時前後抵達這座監獄,詢問獄警能否讓她們入內「聊天和飲酒」。 獄警答應她們的要求後不久,又被說服離開工作崗位,與這幾名穿著清涼的女子返回宿舍。   
警察首長費瑞拉說,她們下藥迷昏這些獄警後,將他們銬了起來,拿走鑰匙後將牢房打開。  費瑞拉在記者會上說,「這項計劃的目的是要色誘他們。她們用摻有某些物質的廉價威士忌迷昏獄警後,打開通往內部牢房的中央大門。」費瑞拉說,有意越獄的人都從前門逃離。獄警喝下威士忌後,什麼都記不起來了。她說,其中一人試著起床但感到暈眩,另一人睡了整個下午,甚至無法接受詢問。 後不久,又被說服離開工作崗位,與這幾名穿著清涼的女子返回宿舍。

最後這段,它的確是這樣Copy & Paste的。(沉痛) 
抄襲自2015年02月09日 中國新聞網的《巴西3名女子“色誘”獄警 灌酒下藥後助人越獄》

然後,下欄的《抓小學生為收樓》內容竟然又對上了。大致是訪問波Sir 的推斷、以及追問鬼佬上司。 媽,我搞不懂你亂來的標準啊。  

順帶一提,報紙中文名叫《星德日報》,英文卻是《紅綠日報》 (Hung Look daily news)。 

《紅綠日報》由報人任護花在香港重光後創辦,屬單張形式的報紙。「單張報」以報道影視藝人動向、賽狗、賽馬消息為主,副刊內容為其賣點,以基層市民為讀者對象。這類單張報走的是中下層路線,這個階層的人士,消費能力頗受商界置疑,因此廣告不多,直接靠「銷紙」來圖利,其壽命視乎銷數多少而定,因此容易出現曇花一現的現象。 《紅綠晚報》郤能別開蹊徑,招攬到不少跌打醫生和中醫師的廣告,成為報館的主要收入。

龍國雲曾跟隨葉問習藝,當時李小龍亦是葉問的門徒,因此他常自詡是李小龍的大師兄.由於體質單薄與吃不起練武的艱苦,龍國雲終於棄武習文,投身報界。

任護花得悉龍國雲的出身,委以重任,由他專責訪問眾多武舘,逐一在報上介紹,深受武術界中人的注意.武舘亦兼醫跌打,於是《紅綠日報》的跌打醫生廣告,便滔滔不絕而來。
以往的中醫師,作風固步自封,極少在報紙賣廣告.有名氣的中醫師自恃具有口碑,不須賣廣告來招徠生意;至於那些欠缺名氣的中醫師,由於生意不佳,明知賣廣告對於業務頗有功效,郤因廣告費是一項頗大的開支而負擔不起。

《紅綠日報》的廣告員,把那些業務欠佳的中醫生組織起來,以民間義會的方式,替他們籌募廣告費.由於集腋成裘,支出不大,於是《紅綠日報》的中醫廣告成行成市.中下階層人士信任中醫,若是患病,便打開《紅綠日報》按圖索驥。

張天志第一場挑機成功
然後,張天志就打算帶記者踢館上報。
慢著,右邊好像怪怪的…船廠?救出? 啊,整個就跟葉問救出小學生那篇新聞一模一樣好不好!

第二場。
隨父親習國術館做學員。畢業後留館任教師,先後做過小學體育老師,縣國術館館長,太極拳武館館長。1952年任哈爾濱工業大學武術講師,哈爾濱武術館聯合會主任。1954年任中央體育學院競技科武術班教練組長,培訓了新中國第一支國家武術隊運動員。1955年調到國家體委武術研究室、武術科、武術處、武術研究院工作,1990年退休,1996年病逝。   
李天驥工作兢兢業業、實事求是、精益求精。1955年,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他執筆主編了國家體委普及武術的第一套規範教材「簡化太極拳」。以後又陸續整理了「八段錦」「三十二式太極劍」「八十八式太極拳」「太極推手」等武術教材。他參加了第一部「武術競賽規則」的制定,第一部全國體育院校本科武術講義的編寫,
《武術名師李天驥誕辰百年紀念曾編24式簡化太極拳》 - 東方網

1959年,李天驥正在日本,向日本政治家傳授太極,他很忙,才沒空來香港被張老師挑戰。

第三場。
事發後,小娜母親從店舖奔出,將女兒抱回店內,小娜父親立即開車,將小娜送往附近的佛山市中醫院;而令女童家屬憤怒的是,車主走下車,首先不是關心女童的傷勢,卻是向前者求情:「你們不要說是我開的車,就說是我老公開的車。我們可以賠錢給你們」。憤怒的家屬回應:「我們不要錢,我們要孩子。」 
事發後,肇事女子並未逃離現場。不久,警方趕到,將女子帶走。而肇事車輛是一輛本田SUV房車,車尾窗上貼着「實習」兩字。知情者稱,肇事女子沒有駕駛執照,其身高僅1.5米左右,坐在空間較大的SUV內視線不太好,技術又不是太好,可能是一時緊張導致事故。
2015年04月21日 蘋果日報:無牌女輾壓女童3次 想賠錢了事
原來殺死小娜的就張天志啊。

中欄:
因改朝換代及家貧關係,青少年時失學到上海找尋生計,於是有機會在上海精武體操會拜山東名師劉震南學練潭腿及六合拳術,後習太極拳等。喜研究有關的武術史料。曾任私立學校的校長。他亦是一位律師,文史專家,又是武術家。1927年曾因嫌疑參加共產黨而被捕,幸得朱國福出面保釋出來,後赴日本學習政治、柔道和劍道,歸國後應張之江將軍之邀出任中央國術館編審處處長。

維基百科:唐豪
(唐豪)1959年因操勞過度,病逝於北京寓所。

張師傳,不要找個快病死的人挑戰還把人打死啊!QAQ 這樣贏了也沒甚麼好威風的!
不,這不一定是張師傅的問題,他應該沒有去痛打李天驥、打到唐豪半死和殺死小娜。因為他之前有企圖給錢記者去寫鱔稿,所以都是記者的錯,才會用了上一次葉問救人的模版照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