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 星期三

談WhatsApp更新

要說到WhatsApp更新,直接與 Facebook 共享數據,就必須要從頭說起。 WhatsApp一開始的時候,是iOS 的軟體,收費0.99美元 (而我則是在限時免費那天下載……)。 去到Andorid 版後,WhatsApp採用第一年免費,其後每年0.99美元的年費──於是大批高登仔揚言罷用。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很多人一年8元也付不出。 然後,它就被FB收購了。 那FB從哪裡把160億的收購本錢賺回來呢? 對,就是你的個資。 至於Signal,幹,創辦人不就是WhatsApp的那個嘛。你用160億美元賣給FB,就是知道單是靠賣軟件、收年費,無可能會賺到那麼多,所以才會賣嘛。那你覺得FB 會沿用靠「賣收費Apps、收年費」去回收那160億美元,抑或會發掘其他價值? 又,我覺得呢,免費就是要付其他隱形代價,所以其實WhatsApp 要拿我資料,我又覺得好合理。 我使用的Google 服務,我大致上也很滿意,可我一分錢也沒付過....

2021年1月6日 星期三

揸車即打劫?

比喻需要相同性質,如果話「35+組織初選」,以待日後選舉中「當選」,去「癱瘓政府」係違反國家法; 假設意圖癱瘓政府真係犯法先啦。 同樣性質,應該就係你話定『我N年後會打劫銀行』,所以警察係你「去駕駛學院」果陣拉你,因為你為左日後可能「考到牌揸車」,所以犯左搶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