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曹操三下求賢令

明末清初的顧炎武曾批評曹操說:「漢之光武,崇尚名節,士風丕變。哀平之衰,而能進於東京之盛,變齊至魯,功亦何偉,流風所被,雖至末造,黨錮之流,獨行之士,猶能依仁蹈義,捨命不渝。而孟德既有冀州,崇獎跅弛之士,觀其下令再三,至於求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者,於是權詐迭進,奸逆萌生,故董昭太和之疏,已謂當今年少不復以學問為本,乃以趨勢求利為先。光武明章數世為之而不足,孟德一人變之而有余,毀世敗德,可勝慨哉!」,指的就是他「唯材是舉」,不問德行,結果敗壞了光武帝劉秀百多年來的崇尚名節風氣云云。

在要說曹操的「唯材是用」前,我們先溫習一下漢代的選士方式:

漢初,高祖劉邦得天下後坐地分贓,官員太多都從從功臣及三公九卿子弟中挑選。其後,也許因為功臣被殺得七七八八,已經不能單從這途徑找人,就開始不下令,要地方推舉人才,但這仍未成制度。

到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下令郡國舉孝察廉,隔了幾年又再次下令,下得多了,從此成為定制。舉察也是有分幾種的,有定期、有不定期的:

   1. 策選賢良:  不定期的選舉法。當國家有需要時,詔令中央大臣或郡國太守薦舉「賢良方正」,天子親自策問,由被薦者對答,謂之「對策」,入選合格者為「中策」,並因才授官。  
  2. 秀才:  也是不定期地尋找各種特異人材,但會視乎當時需要為換一下名字,例如武帝時「秀材異等」、「明當世之務」,光武「茂才」、桓帝「至孝篤行」等,歡迎市民自由報名或公民提名。
  3. 孝廉:定期察舉,亦是漢代最主要的入士途徑,畢竟上面兩項不是定期舉行嘛。
武帝下令郡太守每年推舉孝子、廉吏各一人,合稱「孝廉」。雖說是孝廉,可絕對不是你夠孝順就能當官,還有一個前提:你要識字,更明確的說,最好是通曉儒家經典。

除了地方推舉,還有徵辟制度、即徵召(朝廷直接找你)及辟舉(高官、郡國自行任命低級官吏)。漢代被徵召的人不多,比較出名的就是發明了渾天儀的張衡,被徵召當郎中。

當然,一套制度行了幾百年,就一定會被人鑽空子。到東漢後期,賄賂風行,而士大夫中又崇尚虛名,講究門第,使得有意仕進者不是依靠行賄鑽營,就是想法沽名釣譽,以致推薦上來的孝廉大多名不副實。因此當時人流傳說:「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

在那時,不但孝廉能賄賂買來,事實上連高官的位也是公開發售,曹操老爸曹嵩的太尉這官位也是用錢買來,而且出的還是一億錢!雖然人都說靈桓昏庸,但起碼在商業信義上還是靠得住,端的是明碼實價、童叟無欺。但察舉至此,已難以維持下去了。



曹操自己很清楚人材的重要。
當初早在跟袁紹一起會盟討伐董卓時,袁紹曾問:如果討伐董賊不能成功,你看哪方面能做我們的依靠和憑據?
曹操反問:「你又怎麼看呢?」
袁紹自己的回答是:「南據黃河,北占燕代(泛指今河北北部和山西東北一帶),兼領戎狄(指烏桓),南向以爭天下,那應該沒問題了吧?」
曹操卻淡淡地說,「照我看,任用天下的智能之士,用正道和正義來統帥他們,就無所不可!」,
又說:「商湯起兵於毫、周武王起兵於歧,兩個地方都不一樣。單是據險而固,是不能應天下之變的。」
初,紹與公共起兵,紹問公曰:「若事不輯,則方面何所可據?」公曰:「足下意以為何如?」紹曰:「吾南據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眾,南向以爭天下,庶可以濟乎?」公曰:「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禦之,無所不可。」傅子曰:太祖又云:「湯、武之王,豈同土哉?若以險固為資,則不能應機而變化也。」

只要有人材,才有實力取地。

一直以來,曹操也在羅致人材,「拔于禁、樂進於行陣之間,取張遼、徐晃於亡虜之內,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除了自己親自找之外,主要就是靠謀士推舉,例如郭嘉就是荀彧推薦的。

而主要負責選舉工作的,就是人事部的崔琰和毛玠。
曹操曾對崔琰說:「你有周朝伯夷的風範,如同春秋時衛國大夫史魚一樣正直,貪污的人聽到你也會慕名而變清廉,壯士因崇尚名譽而更勉勵自己,這是可作為時代表率的,所以明天去人事部報到吧。」因為他們兩位仁兄都很清廉,所舉用的都是清廉正直之士。而毛玠也很廉潔,因而激起天下廉潔之風,即使尊貴得寵的大臣,衣著車輛都不敢太奢華。

問題是,這股風氣越吹越烈,去到何止不敢太奢華,而是要拚窮。
要別人知道你孝順,總不能由自己宣揚,又或帶老母到公眾廣場搥背,而且雙親搞不好早就歸天了;所以比較容易宣傳的道德,就是自己有多節儉樸素。

和洽是丞相掾属,也就是曹操的秘書,也曾批評過這風氣,「你喜歡節儉來修身是倒沒甚麼,但如果用這準則來選公務員,恐怕有些片面、所失或多。你看現在朝廷風氣,凡是穿新衣、乘好車的,就說他不廉潔;反之,不修邊幅、穿破舊衣服的,就說他廉潔。結果他們都故意在衣上打翻果汁弄髒、還在顯眼處打幾個補釘,而某些高官還要帶上便當上班。
丞相掾和洽言於曹操曰:「天下之人,材德各殊,不可一節取也。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議,吏有著新衣、乘好車者,謂之不清;形容不飾、衣裘敝壞者,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飧以入官寺。夫立教觀俗,貴處中庸,為可繼也。今崇一概難堪之行以檢殊塗,勉而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務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詭之行,則容隱偽矣。」操善之。



就在建安十五年(210)春,曹操下達第一道《求賢令》:

「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曷嘗不得賢人子與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賢也,曾不出閭巷,豈幸相遇哉?上之人求取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孟公綽為趙、魏老則優,不可以為滕、薛大夫。」若必為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無有被褐懷玉而釣於渭濱者乎?又得無有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揚仄陋,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

【今譯】
  自古以來開國和中興的君主,哪有不是得到有才能的人和他共同治理國家的呢?當他們得到人才的時候,往往不出裏巷,這難道是偶爾僥幸碰到的嗎?不!只是執政的人去認真訪求罷了!當今天下還未平定,這是特別要訪求人才的最迫切的時刻。孔子也說過「孟公綽做趙、魏兩家的家臣才力有餘,卻不能勝任像滕、薛那樣小國的大夫。」如果一定要所謂廉士方可使用,那麽齊桓公怎能稱霸當世!現在天下難道沒有身穿粗衣而懷揣真才幹像姜子牙那樣在渭水邊釣魚的人嗎?又難道沒有像陳平那樣蒙受盜嫂受金汙名還未遇到魏無知的人嗎?你們要幫助我發現那些地位低下而被埋沒的人才,只要有才能就推薦出來,讓我們能夠任用他們。

曹操在這道命令中明確提出了「唯才是舉」的口號,不僅是為了改變東漢後期選舉制度的弊病,而且是為矯正自己政權中前一階段在選拔官員標準上的偏差。


曹操並且特別指出「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賢之急時也。」並以齊桓公任用管仲而成為春秋時期五霸之首的事例說明選拔官吏的首要條件是才幹,只要確有才幹,無論他是地位低下還是有某一方面的缺陷,都要推薦上來。

建安十九年,劉備入據益州,三國鼎立的局勢已基本形成,曹操並未因自己佔據中原,在政治、經濟上都有明顯優勢而稍有鬆懈,仍以招攬賢才作為首要任務,在這年的十二月下達《敕有司取士勿廢偏短令》:

「夫有行之人,未必能進取,進取之人,未必能有行也。陳平豈篤行,蘇秦豈守信邪?而陳平定漢業,蘇秦濟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廢乎!有司明思此義,則士無遺滯,官無廢業矣。」

曹操在這道命令中明確指出德行與才幹並不是統一的,而且再次提到上次《求賢令》中已談到的「盜嫂受金」的陳平,認為陳平雖然品行不正,但他輔助劉邦建立漢朝基業,功不可沒。因此,曹操命令有關部門不能求全責備,不要埋沒那些有缺點的賢才。在看到曹操求賢是擴大自己統治力量的同時,也應看到這是他削弱並控制反對力量的方法,將那些有才幹人用官爵羈縻在朝廷中,就可減少反對自己的隱患,這比單純用打擊的方法來消滅敵對勢力,顯然要高出一籌。

建安二十二年,曹操已是六十三歲,在前一年已被進爵為魏王,但他仍壯心不已,志在統一天下,連年出師征討,同時,也更迫切地需求賢才,於這年八月,下達《舉賢勿拘品行令》:

「昔伊摰、傅說出於賤人,管仲,桓公賊也,皆用之以興。蕭何、曹參,縣吏也,韓信、陳平負污辱之名,有見笑之耻,卒能成就王業,聲著千載。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今天下得無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間?及果勇不顧,臨敵力戰;若文俗之吏,高才異質,或堪為將守;負污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其各舉所知,勿有所遺。」

曹操在這道命令中再次重由自己「唯才是舉」的方針,並指出無論是伊摰、傅說那樣出身貧賤之人,管仲那樣的舊敵,蕭何、曹參那樣的小吏,韓信、陳平那樣身遭污辱並受人耻笑的人,甚至像吳起那樣不仁不孝的人,只要有治國用兵之才幹,就要加以任用。充份表現出他雍容大度以及不拘一格,求賢若渴的心情,同時,也反映出他與東漢時期用人傳統的完全決裂。

曹操不僅用命令形式提出「唯才是舉」的方針,實踐中也確實貫彻了這一方針,他不僅任用荀彧,荀攸,鍾繇,陳群,司馬懿、何夔等大族名士,也同樣信任有「負俗之譏」的戲志才、郭嘉,簡傲少文的杜畿等人。而且曹操能以大業為重,不念舊惡。如張綉在歸降後又兵突襲,殺死曹操的長子曹昂,侄子曹安民以及愛將典韋,但以後張綉來降時,曹操捐棄前嫌,對他的竉遇優於諸將。陳琳曾為袁紹撰寫檄文,痛斥曹操罪行,並辱及曹操的父親與祖父,可陳琳歸降後,曹操愛惜他的文才,不僅未加惩處,還委派他掌管文書往來,史稱曹操「知人善察,難眩以偽,拔于禁,樂進於行陣之間,取張遼、徐晃于亡虜之內,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將;其余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所以曹操身邊猛將如雲,謀臣如雨,在當時各割據政權中,得賢士最多。正是在這些謀臣、猛將的輔助下,曹操才能掃平群雄,統一北方,從而奠定下曹魏政權的基礎。


  《求言令》
  【原文】
  夫治世禦衆,建立輔弼,戒在面從,《詩》稱“聽用我謀,庶無大悔”。斯實君臣懇懇之求也!吾充重任,每懼失中,頻年以來,不聞嘉謀,豈吾開延不勤之咎邪?自今以後,諸椽、屬、治中、別駕,常以月旦各言其失,吾將覽焉。
  【注釋】
  ①輔弼(bì閉):原指輔佐天子治理的大臣,後專指宰相。這裏用以指幫助謀劃、辦事的謀士官吏。
  ②面從:當面聽從、隨順,背後又自行其是。
  ③“聽用我謀,庶無大悔”:《詩經·大雅·抑》的一句。意思是:聽信我的謀劃,可望沒有大失誤産生的悔恨。
  ④斯:這。懇懇:誠懇、懇切。
  ⑤失中:不能適中,出偏差。
  ⑥開延:開誠相請。咎(jiù舊):錯誤,過錯。
  ⑦椽、屬:當時三公府分曹辦事,各曹的主管官員叫“椽”,副職叫“屬”;曹操是丞相,椽、屬指相府官員。治中:州、郡行政長官的助理,掌管府內文書,所以叫“治中”。別駕:州郡行政長官的佐吏,長官巡視,他乘別的車子隨行,所以叫“別駕”。當時曹操兼領冀州牧,治中、別駕指冀州牧的屬官。
  ⑧月旦:《後漢書評邵傳》“邵與靖俱有高名;好共核論鄉黨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靖,邵之從兄。後因以泛稱爲品評人物之義。
  【今譯】
  治理國家、統領軍民,所設置的輔佐匡正的官吏,要力戒當面一切順從。《詩經》說的“聽從我的謀劃,可望沒有大的紙漏”,這實在是君臣之間懇誠相見的要求啊!我自承擔重任後,常常怕出偏差,連年以來,沒有聽到好的意見,難道不是我征求不夠的過錯嗎?從今以後,所屬的各部官吏,要常常互相評論,各人提出所見到的過錯失誤,我將要親自檢查。

可是這種 "任用天下智能之士" 的策略要行得通 一定要把根據地設在人才眾多、 或至少交通發達、人才方便投奔的地方 這也是到後來蜀漢苦於人才荒 東吳只剩陸家在撐場面 而曹魏甚至後來的西晉卻是兵多將廣的原因

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只有4人支持的港人優先議案

今日有報導提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提出「港人優先」議案,促請特區政府積極處理中港矛盾,建議包括:取消雙非嬰兒的居港權、將本地教育資源優先給本地學生使用、為自由行旅客人數設限、立刻取消深圳居民一簽多行政策、修改東江水購水協議…等,然後就說「立會以4票贊成、31票反對、14票棄權下,否決由范國威提出的「港人優先」議案」。
報導一出,想當然爾地,一眾無腦網民馬上脫褲,如拾至寶,大呼「泛民賣港」,卻沒想過去立法會網站看看議案文件。

范國威的原議案內容有誤,例如「現時資助大專課程招收大陸學生逾八成」實際上應該是指「研究院課程」(而且也只是逾七成),過去三年本地生通過大學聯招入讀資助學士學位課程的比例,一向維持在八成左右。最重要的是,條例列明,院校錄取非本地學生的總數不得多於整體核准學額的20%。

而毛孟靜有就范國威的議案提出補充,而黃碧雲則更正數據、措詞變柔和、亦更改部份過於強硬措施,例如將全面取消一簽多行改為最多一日一行之類。(詳細內文見下)
而投票結果如下:

原議案
贊成(4票):范國威、毛孟靜、莫乃光、梁繼昌

毛孟靜修正案
贊成(11票):范國威、毛孟靜、莫乃光、梁繼昌、工黨(李卓人、張超雄、何秀蘭)、公民黨(梁家傑、郭家騏、湯家驊)、 民協(馮檢基)

黃碧雲修正案
贊成(12票):莫乃光、梁繼昌、民主黨(何俊仁、劉慧卿、胡志偉、黃碧雲、單仲階)、工黨(李卓人、張超雄、何秀蘭)、民協(馮檢基)、葉建源

就算本土膠不想理會黃碧雲的修正案,我覺得亦應該以范國威本人都贊成的毛孟靜修正案為依歸,同時報導「有11人泛民議員贊成毛孟靜修正案」才符合事實。

事實上,只要動腦想想,就應該可以想到:就算泛民再笨,也不可能會反對「港人優先」這種政治正確議題好嗎?如果會反對,一定是有著甚麼理由吧。

可惜網絡世界都培養即食文化,會稍微思考一下都是一件難事呢。



范國威就“制訂政策時需以‘港人優先’為依歸”動議的議案
紅字為毛孟靜修正案
藍字黃碧雲為修正案

入境政策方面-
(一)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於單程證出入境的雙重審批制度下, 行使特區政府的入境審批權,為本港長遠人口政策妥善把關;
(二) 修改《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取消父母皆非香港永久居民在本港所生嬰兒(俗稱‘雙非嬰兒’)的居港權;

教育方面-
(三) 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在現行以廣東話及英語為香港主要教育語言的基礎上,必須盡快檢討中、小學推行‘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計劃的教學成效,並為廣東話制訂獨立的語言政策,從政策層面保障廣東話的法定地位,以免使學生所學脫離本土文化,影響本港的文化承傳;
(四) 降低(正視)現時資助大專課程招收大陸學生逾八成(接近七成)的比率 ,檢討對非本地研究生的資助模式,並制訂政策以鼓勵本地大學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院研究課程,將本地的教育資源優先給予本地學生使用;
(五) 要求幼稚園必須收錄(鼓勵幼稚園營辦者優先取錄)‘原區就讀’的學生,而教育局應將各校網預計的小一剩餘學額編配作‘第37個校網’,供‘雙非學童’選擇,避免本地學童需跨區上學(而教育局應制訂政策,確保小一學童能在原區入學,並在不影響原區學生的情況下,讓跨境學童於接近邊境地區的校網內的學校就讀)
(六) 鑒於多項民意調查顯示,市民對‘香港人’身份的認同日漸增加,本港通識教育科課程應包涵更多本土文化的元素,讓學生認識香港歷史及社會現況,培養獨立及批判的思考;

經濟發展方面-
(六) 研究開徵陸路旅客入境稅,以調節旅客入境人數,以及根據香港接待旅客的承載量,為為自由行旅客人數設限,並立刻取消(並以 ‘一日一行 ’的原則)深圳居民持一年多次赴港個人遊簽注(‘一簽多行簽注’)的措施,以減低大量大陸旅客訪港對港人造成的影響;
(七) 修改東江水的購水協議, 把協議改為按供水量收費,以減少本港投放在購買東江水方面的開支,並集中資源研究海水化淡技術,讓海水化淡長遠成為本港一重要水源;
(修改東江水的購水協議,把協議改為以過去5年本港的平均用水量作為計算供水量的基準;當超過基準後,再按照其後的實際用水量收費,並增加資源研究海水化淡技術,及再造水應用技術,長遠為香港提供東江水以外的重要水源;)

(八) 停止規劃盲目以中港融合為目標的‘大白象工程’,確保大型基建能切合港人長遠需要,避免再有基建項目持續延工超支,浪費公帑;
(九) 保障本地勞工權益,反對盲目輸入外勞;
(十一) 檢討香港長遠發電燃料組合,減少依賴大陸供電,以確保本港獲得安全及穩定的電力供應;
(十二) 停止以自由市場之名拍賣電訊頻譜,因此舉實為資金雄厚的國企鋪路,讓‘紅色資本’壟斷香港電訊業,將本地電訊市場‘大陸化’,影響港資電訊企業在本地市場的發展;
及福利政策方面-
(十) 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必須重新修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居港年期限制,並依循立法程序將相關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現行政策),以確保香港永久居民在合理的情況可優先得到社會福利的保障。;及
(十四) 提供足夠的社會服務支援,協助少數族裔香港人融入主流社會,不以華夏血緣為限,促進本土的多元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