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不論是學生還是已經投身社會,可能都會遇到一些與人辯論的情況。在此分享一些常見的邏輯謬誤以供參考使用,希望大家在辯論或寫作議論文時能夠注意自己的論點,也能留意辯論對方的論點是否有謬誤。
任何論證都可能因為兩個原因而不能夠證實它的結論﹕一是出於錯誤的前提,二是前提與結論沒有聯繋。哲學定義這樣的一個謬誤為一個表面上正確、但經仔細檢查後發覺是錯誤的論點。一個論點是否有謬誤,可能須要用作者的定義來判斷,不少論點被指責為謬誤是純粹因為讀者斷章取義。我們的邏輯標準必須要定得高,但我 們要小心怎樣把這些標準應用於生活上。
到底有多少種不同的邏輯謬誤呢?第一位系統邏輯學者---亞里士多德---列出了十三種:近年有人甚至列出了超過一百種。我在這裡舉出十九種人們最常犯的謬誤,又可以分為三大類﹕不切題的謬誤、先入為主的謬誤和含糊的謬誤。
甲) 不切題的謬誤 ── Fallacies of relevance:
當一個論點依靠著一些與結論無關的前提,因此不能證實結論,它便犯了不切題的謬誤。由於前提與結論可能有心理上的關連,所以論點表面上看來是正確和有說服力的。
1) 無知的論點:Ad Ignorantiam ── 因為一個論點未被否定而認為它是真確的,或因為它未被證實而認為它是錯誤的。
例子:當天文學家加里略從望遠鏡觀察到月球表面佈滿高山和深谷,部份守舊的神學家和哲學家仍然認為月球是一個光滑的圓球。他們辯稱說雖然加里略看到月球表 面不平滑,但其實有一種透明的結晶物質充塞於空隙之間,所以月球依然是完美的圓球。他們論點裡的假設在當時來說是不能夠被證實和否定的。
(在現實生活裡,社會的運作卻時常依靠ad ignorantiam來進行,例如醫藥的實驗、法庭的審判等。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必須接受一個假設,就是判斷者擁有高度的技巧和判斷力。)
2) 缺乏權威的依據:Ad Verecundiam ── 依據一些對論題沒有實質權威性的資料來源來立論。
例子:各類公司時常聘請電影或體育明星來宣傳商品,雖然在大部份情況下那些明星與商品根本拉不上關係。
例子:以某一位成就卓越的科學家或作家的觀點來斷定未來醫學發展方向。
3) 人身攻擊:Ad Hominem ── 並非攻擊一個結論的真實性,而是指向立論者本身:
一、侵犯性(abusive) ── 攻擊個人。例子﹕指責對方的人格和誠信,或以侮辱性字眼來稱呼對方。
二、情況性(circumstantial) ── 攻擊群體。例子﹕英國作家Kingsley與天主教士Newman辯論時,指責Newman「...的論點不可信,因為作為一位天主教徒,他並不忠於真理。」這指控令討論無法繼續下去。
4) 煽情:Ad Populum ── 使用語言或行為去挑起興奮、憤怒或憎恨,取代了以證據和理性為根基的論證。
例子:希特勒的民族主義演講;商業廣告。
例子:
紐約時報在2000年曾經做過一個實驗,把兩條調查問題分別向兩組市民提問。
問題一:「國家盈余應該用於減稅方面,還是應該用來支付政府的新計劃?」
問題二:「國家盈余應該用於減稅方面,還是應該用來支付教育、環保、醫療和治安等新政府計劃?」
回答問題一的那一組,有60%的人支持減稅;回答問題二的那一組則只有22%支持減稅。
5) 惹人同情:Ad Misericordian ── 勾起別人的利他主義與同情憐憫。
例子﹕法庭上﹐辯護律師經常用被告的背景來嘗試打動陪審團的同情心。
6) 威逼:Ad Baculum ── 以威脅來強迫別人接受結論;不一定牽涉暴力。
例子:「如果任何人持有不同的觀點,或不同的動機、野心、意圖,你可以對我說出來,我將會評估你的職位情況。」(列根時代的白宮幕僚Howard Baker向下屬的一番訓話。)
7) 不切題的結論:Ignoratio Elenchi ── 論點只能用來舉證一個與題目無關的結論。
例子:政府動議推行新稅制,卻只能提出證據顯示財政出現赤字,而真正的討論問題是新稅制是否公平。
乙) 先入為主的謬誤 ── Fallacies of presumption:
把一些未獲證實或已被否定的前提當作真理。
8) 複式問題:Complex question ── 在問題裡埋藏一項被假定為真實的前設。
例子:為什麼私營企業比國營企業有效率得多?(假設了私營企業確實比國營企業有效率得多。)
例子:為什麼神要讓人有苦難?(假設了是神讓人有苦難。)
9) 錯誤因由: False cause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 ── 錯誤地把某件事情當作是另一件事情的原因﹐甚至把因果次序倒轉。
例子:因為我今天帶了雨傘上班,所以便下雨了。
例子:由於泰國設立了死刑,所以泰國成為了毒品問題非常嚴重的國家。
10) 竊取論點/循環論證:Petitio Principii --- 先假設結論是真確的,再證明結論是真確的。
例子:未來必定與過去相似,因為未來一直與過去相似。
例子:人民得享言論自由是對國家有益處的,因為國家的益處是建立在人民的言論自由之上。
11) 例外:Accident ── 把普遍或概括情況不恰當地應用在例外情況。
例子:我們不應該偷竊,因此警察不應該盜取黑社會的犯罪計劃和罪證。
12) 反例外:Converse Accident ── 假定一個特殊例子的情況能夠被應用在普遍情況。
例子:鄧小平抽煙抽到八十多歲才過世,證明抽煙可以令人長壽。
丙)含糊不清的謬誤 ── Fallacies of ambiguity/sophism:
字詞的定義在論點裡游弋不定。
13) 含糊其辭:Equivocation ── 有意或無意地使用一些擁有多重定義的字眼而沒有說明。
例子:我信命運。(到底是指我相信命運的存在?還是先認定有命運,並且信任命運的工作?)
例子:藍鯨是動物;小的藍鯨是小的動物。(「小」沒有固定定義。)
14) 模稜兩可:Amphiboly ── 由於句子的用字鬆散和文法不通順﹐令句子的含義不明確。
例子﹕今天是清明節﹐這位孝子一大清早便來掃他媽的墓。
15) 錯誤強調:Accent ── 一個論點能夠產生不同的結論﹐視乎強調論點中的那一個字詞。
例子:我們不應該在朋友的背後說三道四。(其他人可以在他們的朋友背後說三道四?我們可以在那些並非我們朋友的人背後說三道四?我們可以在朋友的面前說三道四?)
16) 錯誤建構:Composition ── 由於總體的某部份符合某條件,因此斷定總體也符合某條件。
例子:我有足夠準備去考試,因此所有同學皆有足夠準備去考試。
17) 錯誤分割:Division --- 與錯誤建構完全相反。
例子:我們時常在街上碰到老人家;董建華是老人家;因此我們時常在街上碰到董建華。
18) 滑坡謬誤 ── 在喜劇中時常出現,特徵以是一連串的「可能」來推敲出結論來。
例子:如果我不每天帶雨傘上街,某天我可能會遇到下雨把我淋濕﹔被雨淋濕很容易感冒;感冒會傳染;廣泛傳染會引致社會整體勞動力下降;社會勞動力下降意味著經濟會嚴重衰退。因此為著防止經濟衰退的緣故,我們必須每天都帶雨傘上街。
19) 稻草人謬誤 ── 指把一些完全錯誤的論點或前提強加在對方身上。
例子:你們的聖經說「不要問,只要信」,也就是要求基督徒要盲目的相信。(聖經說的是「不要怕,只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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