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8日 星期六

哪門子的社會企業?

一連兩天,為某大型社會福利機構(每年都會上電視籌款,音樂係「登登 登,登登登」,自行意會)講勞法講座,對象分別是智障人士和精神病康復者,他們當中有部份人士是在該機構轄下的社會企業工作,例如便利店、餐廳、零售檔 等,講座的目的是為了令他們認識勞工法例,以便將來公開就業時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諷刺的是,他們未出到社會公開就業,己經先行受到福利機構的社會企業的嚴 重剥削,敢怒不敢言。以前已經聽聞社會企業的員工工資很低、工時長、工作重複缺乏培訓性質等情況,但今日親身與學員傾談,發覺他們工作條件的惡劣和不人道 比我想像中嚴重得多。

講座完結,我一邊講解勞工法例,學員一邊舉手發問。
「口頭合約算唔算係正式的合約?」
「我地會唔會有最低工資?」
「如果係時薪,駛唔駛供強積金?」
「通常返全日,有幾多時間食飯?」
「係唔係一個禮拜有1日放假?」

以上的問題看似很普通,但當我再跟他們在小組內傾談時,我就明白,他們為甚麼會有這些提問了。

「我每日工作八個半小時。」「咁你一日幾多錢人工?」「50元。」
(即是說他們的時薪只有$5.8!!!比之前揭發的公廁7蚊一個鐘還要低!)

「我地每日得十幾分鐘食飯,一食完飯佢就即刻叫我地返埋位做野。」
「我地食飯得半個鐘,做足7個鐘,仲要扣我地半個鐘頭食飯錢!」

兩個做餐廳的員工憤憤不平地說。

「我一個月得兩日假期,邊係一個禮拜1日(休息日)呀。」
「我成年都係放左幾日假,乜原來有7日(年假)架。」

「佢地無幫我地供強積金喎。」

「我做餐廳既,我成家人都係做餐廳,我好清楚呢行既運作,佢叫我做野個陣明明話包下晝飯,飲咩由得我地揀,點知後尾話凍飲貴,要成十幾蚊一杯,所以唔俾我地飲凍野,後尾連熱野都無得飲,依家仲連飯都唔俾我食。」
說著,她的眼眶轉紅了,我的心被狠狠地揪住了。

為甚麼他們要忍受這樣的待遇?他們這樣「解釋」說。

「佢地覺得我地低低地,只係值得呢個人工。」她說話雖然有點吃力,但仍有條不紊地說著。
「唔好咁講。」(除了說這,我還可以說些甚麼呢。)

「佢諗住我地唔識同佢地講,我地又唔識法例。」

「佢話我地係培訓,唔係佢地正式員工,所以唔受法例保障。」說時一臉無奈。

聽著聽著,我只能無奈地聽著。由於是小組討論,機構的同事都去了其餘的組,他們正盡力爭取每一個機會向我講出他們的工作待遇。

且看機構同事如何辯白。
「如果你得十幾分鐘食飯,你會點?」一個機構學員質問社工,我在心為他喝采。
「因為你地依家係做培訓,唔係我地機構正式的員工,所以勞工法例係唔適用既。」說得如此義正詞嚴。
「所以我地咪鼓勵你地出去搵工,咁你地咪有更多既保障。」我呆倒當場。

這是哪門子的社會福利機構?
公開就業居然會比在所謂的福利機構工作更有保障?
這不正正是假借社會企業、就業培訓之名,欺壓社會上最無力議價最需要協助的一群麼!

再看機構的宗旨︰
「我們深信弱能人士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及權利。透過適當的訓練和協助,他們可以發揮工作潛能,融入社會,自力更生。」

你們有否真正讓弱能人士享有平等的權利?還是己經假設他們能力有限,給他們一份工作是一個恩賜?

難道你們認為讓弱能人士在工場內包八個小時膠袋,在餐廳做送餐點菜,或者
幫手做清潔是一個培訓?要是培訓,所謂熟能生巧,過了一段時間,你們會否給他們加人工或者學習其他的技能?

「融入社會,自力更生」才是你們的最終目標吧(當然還包括滿足社署資助的數字),我想起機構同事忙不迭提醒我,教學員如何計綜援,等學員知道即使搵一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也比只領取綜援為好。

我是機構的非資助職位員工(不是社工),我的位是機構自行拿錢出來聘請的,他們都是我的服務對象,我協助培訓他們。(一個機構社工一萬多元一個月,一個學員五十元一天,返足二十八日工都只係千四蚊,相差十倍,即是話一個社工的人工可以聘請十個學員,機構真划算呢。)

我想問,在餐廳做點菜送餐、在便利店做收銀上貨、在檔口幫手執貨賣貨,有那一樣不是正規勞動的工作。為甚麼他們就不是機構的正式員工,難道就業培訓就意味著機構可以用超低薪、減假期、不人道用膳時間等各種方法剥削「學員」嗎?

在我的接觸中,部份精神病康復者無疑說話有點吃力或反應不夠快捷,但大部份人士的工作能力實與健全人士無異,他們當中更有大專或以上程度。為甚麼機構認為他們值得拿如此可恥的工資,承受不合理的工作待遇,還義正詞嚴地說為他們提供就業培訓。

想起以前做機構時,曾訂了數個由庇護工場做出來捲花相架,值八十大元一個,原來他們由一日工作八小時,只有五十元一天的員工辛苦產物,心便有戚戚然,這是 又一個現代版的血汗工場。不同的是,他們被借「社會企業」、「就業培訓」之名,受到合理化的非人待遇。社會企業的社會責任在哪?還是只視作一門企業吧了。

我相信以上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尚有很多社會企業正用各種低薪、不合理的方法聘用弱勢社群。曾聽閒員工薪金比這間機構還要低,營辦了很多社會企業的機構在不斷擴張。

有誰知道,機構社會企業聘用的學員,真的不受勞工法例的保障嗎?除了調查發佈外,還有甚麼方法可以保障他們免受剥削?

經過這次接觸,我更相信最低工資不應有完全轄免的機制,否則的話,將會有更多社福或者私人機構,假借社會企業或群體能力之名,進行不受干預的低薪剥削。

臨走前,我飛快地把機構單張派給他們,指向上面的電話號碼,叫他們可以打來和我傾計,其餘的單張就被機構收去了。

[網上轉載]

2 則留言 :

匿名 提到...

社會上披著羊皮的狼真多呢…
係咪東華?

在表面功夫下的黑幕
就只有身為箇中人的學員才知道


但從文中所述,為何這些不人道對待鮮有被公開?
是因為沒有有心人士肯向學員提供法律協助嗎?

假慈悲、真剝削,恃著學員反抗意識低就肆無忌憚欺壓
表面還裝出悲天憫人的樣子…用喪盡天良形容都不為過

Wolffy 提到...

沒被公開,因為它的行徑都是合法的。
沒被公開,因為它的學員都是弱勢中的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