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4日 星期一

公務員聘用基本法試例題

政府公布,所有2008年9月1日起公布的公務員職位空缺招聘,均會加入基本法知識測試。基本法知識測試的目的,在於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

政府並已列出例題:

以下哪項權利和自由不是《基本法》規定香港居民所享有的?

    A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C   和平發展的權利
    D   信仰的自由


明明點睇答案都係A....
睇黎我都係做唔到公務員了....

答案/ Answer : C
來源:公務員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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