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研究立法強制驗毒計劃,稍後將諮詢公眾。
負責領導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的黃仁龍表示,強制推行驗毒,非為取代校園自願驗毒計劃,社會不應將兩者混和,而政府正就研究立法工作,草擬諮詢文件。
要來的終於要來,證明黃仁龍還有點自知之明,知道校本驗毒計劃不設實際。
第一,驗毒在根本上就已經違反了無罪推定的法律精神,虧得這計劃還要是律師司想出來,實在令人不安。
第二,驗毒計劃容許「學生可於驗毒當日拒絕驗毒,驗毒隊伍不會強迫學生提供樣本。政府消息人士承認,學生可用月經、身體不適等理由拒絕驗毒,拒絕者會交由社工或教師跟進。」
就當我是5歲小孩,請解釋這算是哪門子的「自願」啊?
驗到有毒的,交社工跟進;
不肯去驗的,身有屎,交社工跟進。
日後,大可以推行《校本自願剝光豬計劃》打擊校內偷竊、《校本驗處計劃》打擊濫交、《校本驗肺計劃》....
2 則留言 :
還有校本驗孕呀..
聽聞有校本驗處添呀…(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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