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

奶粉荒的種種

奶粉荒的由來




可以看到,奶粉荒其實是中港通力合作的成果。(奶粉商的角色不敢肯定)
很多人都把整筆帳全部都賴到大陸水客身上,繼而推論成「所有大陸人都是蝗蟲,應禁止蝗蟲來港」。
簡單標籤化去到這地方固然不用理會,怎麼看,他們都是刻意無視那班港人部份的存在,好讓繼續專心營造大陸人是萬惡的良好感覺。

但奶粉荒中的爭論我有幾點想說:

(1) 掃奶粉是大陸蝗蟲
掃奶粉的包括了自用和轉賣,而根據保安局指出,水貨客當中有內地人及港人,港人比例達六成

(2) 政府為何不拘捕這班走私水貨的人?
第一,他們沒有走私,運奶粉並沒違反現時香港法例,奶粉是容許攜帶出境的。
第二,要證明這班人是受僱,違反旅客逗留條件的難度很高,因為買東西買得多不算是在工作,就算擺明是用來轉售也沒法(不然炒iPhone的早就要交利得稅了),而且僱主也不會在香港給他寫糧單吧。
要檢控他們就只有食環署告他們阻街(但若不是長時間在同一地點也很難告)、又或利用港鐵附例的行李量規定禁止登車(不過他們也會大拆細)

(3a) 不要找自由市場做擋箭牌,要保障港B
同意,水貨客雖是只是買賣,但已令港人、街坊困擾。
不過在這原則下,我想也應該規管商舖的經營行業和租金,讓彌敦道不致於食肆絕跡,商場不止是買金器鐘錶,同時管制租金上限,保障港人。

(3b) 陸人掃奶粉跟港人炒iPhone 本質還不是一樣?
可以說是。有人會辯稱生活必需品跟奢侈品不一樣,但私樓夠奢侈了吧,那你支持炒樓嗎?
再者,因為奢侈品就可以任意炒賣也是沒道理的。

我不會用奢侈與否來分,我會說:一旦市場行為(炒賣)嚴重影響其他人 ,而市場無法自行調節時,就應該出手干預。
所以演唱會門票明明是奢侈品,但賣方無法隨意增加供應調整,那炒賣就應該取締。

(4) 本地人優先登記做法是「配給制」,是「共產主義」
*澳門目前讓居民登記後確保每月買到五罐奶粉,香港亦提出港媽只要持有嬰兒的本港出世紙,每名嬰兒每兩周保證可獲三罐奶粉。
嗯,大家記得高鐵時泛民提出優先聘本地工人嗎?其實這也是共產主義;
公立醫院預留足夠床位予本地孕婦的需求,其實是搞配給床位,這是共產主義;
學校要預留一定學額予本地學生,其實這也是共產主義;

你是不是搞錯了配給制和共產主義的的意思啊?

(5) 《進出口條例》限制攜帶奶粉數量沒有用,因為他們多派人彌補
的確,理論上還可以派十億中國人,每人買一罐呢~
每一日只准許帶兩罐,其實已大大增加了水客的成本, 亦平衡到帶回去送禮自用的需求

水貨客一日只能運兩罐,利益已經大減
港版惠氏金裝1階段(900g)
國內:約$210~260
香港:約$190(正價)
每罐最多賺$70,2罐$140 ,就當水客只是從上水去羅湖,車費都幾近$50,再加上中介人賺的(總不會一出關就有人肯用$250跟你買吧) ,一日所賺的有沒有$50也說不準,而限定每日兩罐,就可以杜絕他們多走幾轉。

當然他們應該不止只帶奶粉,這是後話。

(6) 建議徵陸路離境稅
10年前港府是有提過,但港人自己都反對。
不是不行,但港人願意陪他們一起交稅嗎?

(7) 將奶粉列入戰略商品
我個人對這東西不熟,不表態了。不過「搶一樣,就納入一樣」也不是辦法,而且總不成連益力多也是戰略商品吧?

小結


香港是奉行自由經濟,在本地有餘力時,當然不能阻止人合法買東西。
但當這行為影響到本地大多數的時候,就不輪到甚麼自由出聲,自由,是建基在不損害他人的前提之上。

我們當然能夠理解大陸母親的心情,『自己將心比己,佢哋國家的奶粉有毒,梗係唔想自己仔女食,幾辛苦都去外國買』,但香港無責任無也能力處理全中國的奶粉需求。

要保障奶粉能供給本地人,有三種途徑:
1) 禁止大陸人來港
2) 預留一定數量給港人
3) 限制奶粉輸出

不消說,(1)是不現實的。再者不少水客還是港人。
而(2) 亦只是短期的治標方法。

所以只能採用取消自由行、限制攜帶數量等遏抑措施。
而家後者已經實施,就拭目以待,看看成果,爭取前者取消自由行吧。

P.S. 至於向白宮申訴根本是一場鬧劇,美國政府不會、亦不能為香港解決奶粉問題。
而且,「Giving all Americans a way to engage their government on the issues that matter to them.」
那機制根本就不是給外國人用,你會看說明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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