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日 星期六

社署有騙長者嗎?



政府早前推出「長者生活津貼」(又稱「特惠生果金」),表明自住物業不計入資產、子女給的零用/家用也不算收入。先不說方案好不好,總之已經偷步通過了。

日前,社署指出子女給長者的零用錢雖不會算作入息,但若零用錢未用完,餘額就會當作是儲蓄或現金,會計算入資產之內,於是就有人轟炸政府騙人。

在這之前,我們先看看申請社署綜援公屋學生資助辦事處的手續,就可以看到都是需要入息和資產審查:

去年有人以生果金為例,提出長者應該免資產審查,這我在之前也說過長者生活津貼目的是提供經濟援助的福利網,以補CSSA 不足,而非敬老。 既然是經濟援助,那理所當然要有門檻以防濫用,其一就是資產審查。

基本上也沒有人反對反對這兩大流程吧。

問題是:
(1) 社署有騙長者嗎?
沒有。政府從沒提過「子女給的錢不計算」,而是說「不算作收入」。

(2) 子女給的零用應該豁免計算嗎?
我覺得不應該。因為資產就是資產,如果你的資產超過限額,足見你的生活無憂,津貼有違理財原則;
再者在查核上也會造成很大困難,總不成說「這二十萬是我之前路不拾遺的獎金,你不應該計;那二百萬是蘋果基金捐款你不應該計、那二千七百五十三個半是子女給的零用,你都不應該計」?

(3) 是否逼長者須花光子女給予的零用?
如果你的零用多到要「被迫花光才能符合長津」,我覺得你又不是很等錢使。

如果嫌資產限制太低,可以X政府,要求提高資產上限;但不能反對審查,更不能誣指政府設騙局。如果不會看中文,就不要諉過於人。

沒有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