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9日 星期五

商台風波:「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事件

商業電台節目「架勢堂」於2006年6月2日之節目中,公然以「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為題,邀請全港聽眾進行網上投票;對於商業電台罔顧法治精神、傳媒責任,漠視對女性及人性應有的最基本尊重,公然踐踏女性尊嚴、鼓吹性暴力文化,感到極之憤慨!

「架勢堂」節目主持人於6月2日晚的節目中,以「你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老實說如果選舉是「我最想想擁抱的女藝人」或「我最想想錫錫的女藝人」,反響應該不會如此這麼大。 係人都覺得「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不尊重女性啦!)為題,邀請聽眾參與網上投票。主持人列出二十位香港女藝人的名單供聽眾投票,更表示:「…看看誰是高危的女明星,高危的女明星就不要搭巴士…地鐵也少些…還有,盡量穿著密實些…可免則免…」

節目主持人企圖以娛樂性的言詞和語調來淡化非禮事件的嚴重性,但事實上,他們也承認節目會使女明星面對非禮的威脅。在鼓吹一項刑事罪行後,主持人更將防範性暴力的責任放在女明星身上,要她們「不要搭巴士、地鐵,穿著密實些」。

我自己覺得這種玩大了,但未至於要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告到電台甩褲,搞到《架勢堂》執笠才罷休。森美和小儀既已在電台和網上發表「鄭重道歉聲明」,買了教訓,事件應告一段落。

婦女團體率先發炮,但居然亦變成眾矢之的, 令人惋惜。有不少網民(相信是年輕人)說玩下啫,使乜大驚小怪。更甚的是,支持森美小儀簽名, 反應遠較婦團簽名活動為佳(有相信係fans搞左個支持森美小儀簽名, 有成4807個簽名......)

另一方面,婦女團體似乎有點...無限放大了。發起的婦女團體在今次的行動, 在表達不滿意森小的「非禮」選舉之外, 並沒有完整論點去表現「女性性自主」、「女性表現性感不是邀請非禮」等最基本概念,討論很快便被轉化為「媒體不應表達性」等反對色情刊物的論點中.

「淫褻及不雅」是可圈可點的危險概念,它已成為「逢性必反」的團體,最喜歡拿來「反性」的武器。

若這次引用此條例去控告《架勢堂》;則日後婦女團體義正詞嚴地於某一電台節目講述香港的非禮嚴重情況,她們同樣有機會被反性人士投訴,指這是高調發放「淫褻及不雅」言論。

不分青紅皂白的荒謬情況早已發生,2005年香港電台和平等機會委員會聯合製作的《非常平等任務》,某集主題為校園性騷擾,因有觀眾投訴不應在電視黃金時段談性,遭「廣管局」作出「強烈勸喻,促請嚴格遵守業務守則有關合家欣賞政策及保護兒童的規定」;理由是「節目的內容令兒童不安,不宜在合家欣賞時段播出」。

一場本來可以令大家反省傳媒責任及兩性關係的事件, 由於有不少其身不正的傳媒抽水以搶佔道德高地,為私怨及收視率肆無忌憚地以商台及森美小儀作文章, 一邊義正詞嚴對同行大加鞭撻, 一邊大灑鹽花, 日日狗仔隊風月林, 又或者欲借機搶大台收視時, 不禁懷疑究竟這些傳媒真的是為民喉舌, 還是另有企圖?

1 則留言 :

匿名 提到...

為反而反....

綜觀這次商台事件,無論是隨時踏鋼線的傳媒,還是已失理智,對其胡亂開炮,小事無限放大的婦女團體,都顯示了即使後者獲勝,森美伏法XD,對推動道德教化也無正面影響。

為甚麼呢?正如大尉所說,婦女團體已經持有「傳媒不應談性」這個無理論點,她們缺乏正面和反面的性知識評級的標準。「為反而反」,踏進青春期的青少年無法適當地接觸性知識,唯有找其他門路,例如到「甜乾」的網站流連…道德怎能不低下?

森美的言論固然不雅,但論程度和每期「波波滿天飛」的準色情雜誌只是小巫見大巫。這次對森美的刑罰,應該先向那些準色情雜誌下手,婦女團體對兩者似乎對八卦雜誌極其手軟和心軟,我個人認為是因為…八卦雜誌的主要客源就是這些師奶,她們在這些雜誌中找到茶餘飯後的話題。三姑六婆聚在一起,說長道短,在抨擊完森美後轉話題至「忽然一週」,「維護道德」之餘又可發洩所需,人生一大樂事也!

婦女團體口中說「男女平等」,心中其實在想「女權至上」,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矯枉過正的觀念。幾年前我的野蠻女友引起熱潮,原因莫不是全智賢當男友是條狗,她們缺乏尊己尊人之心。

香港人不需要紂王,但也不需要武則天,但我們只是在這兩個極端中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