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低俗喜劇》後的另一場低俗喜劇

  先此聲明,由於我沒看過《低俗喜劇》,所以對賈選凝的文沒法置評,也不能判斷藝評風波的是非。事到如今我也沒打算再看,不過看到《亞洲周刊》為賈選凝風波解畫(原文:藝評風波原罪與焦慮交纏 ),就寫一下感想:
評審之一的黃子程說,他和也斯一樣,多年來在不同大學教書,教出來的學生數以千計,當中也很可能有一些學生參賽,而他和也斯也不可能知道,又可以怎麼申報利益?
他們都指出,是否從此禁制參賽者與評審必須互不認識?像黃子程和也斯教過成千上萬的學生,是否都不許參加?這樣對這些學生是否公平?若得獎人被發現和其中一兩位評審認識,評審就被抨擊,被指控不公平,以後還有誰會當評審?

  套用他的邏輯,以上句子可以換成:
  他們都指出,是否從此禁制法官或陪審員與被告必須互不認識*?像包致金審過成千上萬的犯人,是否都不許參加?這樣對這些犯人是否公平?若脫罪者人被發現和法官或其中一兩位陪審員評審認識,陪審員就被抨擊,被指控不公平,以後還有誰會當陪審員?

*包致金侄女案本來由另一位女裁判官錢禮負責,不過,到第二次提訊時,她提出自己認識被告而避嫌。原來錢禮就是兩年前判她接受二百四十小時服務令的法官,一般法官都避免審訊以前自己審過的人,以免有先入為主的印象。這個慣例,是讓被告獲得公平可見的審訊,結果案件改為另一位負責。

黃子程和潘麗瓊都認為,關鍵還是作品的品質,回歸文本。諾貝爾獎評審馬悅然和得獎人莫言和高行健,當然相識,是否代表徇私?美國普立茲獎、英國Booker Prize、參賽人的身份都是公開的,又有何問題?

拿普立茲獎甚麼的來比較真的是....
普立茲是甚麼?是新聞獎啊!新聞當然是公開的,你就是想瞞都瞞不住好嗎!?

而且林沛理、邱立本跟賈選凝不是泛泛之交那層次,據說賈曾在《亞洲週刊》當實習生啊!
由於賈選凝在《文匯報》工作,她也被網民和一些輿論認為是「五毛」,是根正苗紅的「馬列先鋒」,但認識她的朋友都曉得,她是看美劇和日劇長大的一代,作風比較西化,也熟讀西方文學與經典,思想絕對不是「黨化教育」的產物。
是的,聽說曾俊華也愛喝咖啡看法國電影,難怪他可以當中產了。
這場《低俗喜劇》續集,看來比正傳更值得看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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