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關於R贊助事件,我想說的是...

首先我唔贊成R Sponsor 文化。

1) 就職典禮很重要。
你中學開學禮夠重要啦啩?施政報告夠重要啦啩?有無見過一人一盤菠蘿腸仔?
正常地諗,教授都唔會因為你唔提供餐點而對你印象唔好,本身學生就未有經濟能力,如果會咁諗緊,點睇都係教授來賓有問題。
ok你想食好d,無咩野所謂,自己享受咪自己出錢囉。
出唔起?噢其實我都買唔起iPhone....唔知有無人..(望在座各位

2) 但既然食店又同意....

過程又無呃無騙,雙方都係智力正常既成年人...
我唔覺得局外人有咩野資格出聲。
你即係否定緊明哥既處理能力,認為佢咁大個人唔可以獨力處理、軟弱好欺?
佢都話唔怪責,你班判官事隔三日仲係度嘈乜?

3) 「R贊助可以但R明哥就唔得」?

一如上面所講其實我唔支持R贊助。
而且如果明知明哥幫緊窮人就真係貪得無厭。
但如果唔知呢?

究竟學生係聽到「SSP有間野老細好好人,肯贊助soc」
定係
「SSP有間野老細成日幫窮人派飯俾露宿者,我地問佢贊助大學生茶會」

無人知,所以無得拗。
你無辦法要求學生R贊助之前查人家宅吧。
除非你有證據/好合理既推斷,否則你唔可以預設佢地明知。

4) 無知是罪

你知唔知道你每食一斤牛肉,會令幾多雨林消失?
唔知?你有罪。
明知?你更大罪。

當然無知唔係免死金牌,但如果無知犯下既錯,都要俾人話「無良心讀壞腦唔知醜」、狗都不如、乞兒兜中...,咁存心既你要點鬧?

我諗,R 贊助唔值得鼓勵,但雙方同意既前提下,亦無咩野好非難。
當然,BU班人事後發現原來會造成另一D人既間接困擾,亦應該要「識做」係道義上表示歉意。

5) Benson 出帖
Benson 想有效提醒學生,的確又無可能逐個私信 BU學生,咁我都覺得要出文。
但措詞太武斷又太情緒化。

6) 網民起哄
班網絡判官太清高了。如果只係上網,我真係以為香港係聖都,果六千蚊通通捐晒俾窮人。

7) 學生回應
D回應柒到無人有。雖然其實佢地唔回應,隔幾日就無人記得了。

8) 學生後續
退款做義工道歉,應做既都做晒,算係咁了。
俾著係我 我都唔敢係十幾個記者面前出現。
雖然我唔中意呢一幕,感覺好似文革跪玻璃(重點係有記者)。

差不多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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