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簡體字(民間自古以來都有在用的,例如臺→台,體→体)毋須「強制」,愛用就用,但在正式場合還是得用正式的字。
中共常說簡化字可以減少文盲、增加識字率──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事。只有教育才可以減少文盲,你推了簡化字而不教育,就根本沒用。
至於簡化了是不是更易記呢?我也不覺得。
認不認得字,是看你多常用,而不只是字的筆劃數。
宄、冘、亓、匜、匄、卂、厹、叒,筆劃夠少了吧,可你卻可能全部不識。
聾子、鸚鵡、呼籲、憂鬱、驪歌、確鑿,筆劃夠多了吧,可你卻能認得全。
至於合併字倒是最大問題──在簡化字社會中的不是問題,但當他們需要接觸回繁體字時,卻沒有一套有效的機制「一鍵轉換」,結果才會出現「影後」、「子曰詩雲」的情況。。
更何況,現在都是電腦年代了,寫字辛苦早就不再是理由了(更何況一些簡化字,例如金部,只簡了兩三劃,值得嗎?)。
至於恢復其實沒甚麼難,慢慢來,既然當年都可以用槍強迫全改用簡體字了,先開放簡繁並用,十年廿年後再廢除官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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