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區議會選舉


從結論開始說起,今次選舉我不打算去投票。


因為,選舉管理委員會到這一刻還沒寄投票詳情給我。在登記選民資料時,我考慮到自家的信箱放在室外,怕被淋濕,還特意填了電子郵址給他。那職員也信誓旦旦的說會寄到的,當然,截至這一刻,我兩者也沒收到。
按道理說,我明兒闖去投票站也應該可以投票的,只是...

我的選區今次有兩個人參選,一個是今次新來的亂入者,看他的支持名單,還真有不少的村代表撐他呢。遺憾的是,他就是我之前在膠傳媒提過的黑社會暨自由黨黨員。
另一位是現任區議員,無黨派。不在我考慮之列的原因是,我搬入現址已經一年,可是第一次聽到他的名字,還是在選舉之後的事。(應該說他「默默耕耘」,還是「平日不燒香,臨事抱佛腳」?)

今天一大清早,便被樓下傳來的「一號、一號!」、「二號、二號!」吵醒了,靠,這時候才努力有個屁用,徒增反感而已。
無論如何,他們的用心令我決定改變主意了。

我去了投票站,確認我可以投票後,就拿了選票...

甚麼也沒填就直接丟進投票箱裡去。(通稱「廢票」,算是棄權票吧~)


噯,我可是投了票,盡了公民責任了。

4 則留言 :

Wolffy 提到...

樓上的大大,你落廣告,都麻煩你落中/英/日其中一種語言好嗎?否則便沒意義了...

匿名 提到...

而家仲未投票[sosad],陣間落街循例上去投一投吧...

匿名 提到...

非選民,自己亦不想去沾這淌渾水
尤其在街上連日碰上哈腰陪笑的候選人,那種接近搖頭擺尾的乞票方式…我在選奴才嗎?

更甚是吹捧那些替自己上綱的「功績」,從增加行人過路燈綠燈持續秒數至減入息稅,竟然無一不包…簡直當班選民弱智。

面對如斯候選人,我還是不作他人政治工具好。

Wolffy 提到...

結果:
現任的:2,447
黑社會:1,382

又可以平平安安袋84萬議員薪水躲4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