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試場偷拍 代價沈重 前途盡送

一名應屆高級程度會考女生突破考試及評核局的試場監察防線 利用手機在試場內偷拍,之後將相片放在網誌向朋友炫耀;不過聰明一世卻蠢鈍一時,她所偷拍的相片中,有自己的考生編號電腦條碼,有網民向考評局舉報她的違規行為,局方指事態 嚴重,將循考生編號追查事主,她面臨被取消全部科目的考試 資格...

考試局難得有大振權威的機會,梗係做硬你啦,連法庭都忌三分既考試局,你夠膽太歲頭上動土?

冇錯個女仔係好笨,連馬賽克都唔加。但我覺得「炫耀」兩字係報紙佬夾硬塞俾佢囉。個人覺得,佢既動機只係話俾會睇佢個blog的熟人聽:估下我今日做過乜?AL開始,我要考試啦……

影試題同Bar Code只係「到此一遊」果種思想,即係等如某D港男/女做乜都自拍一餐咁。

但係D唯恐天下不亂的網民/傳媒係要屈人炫耀,甚至話佢可能之後出貓,對其他考生唔公平,要全部成績DQ(Disqualified)……

從桌子上只有答題卷黎睇,應該係開考前拍攝。請問派卷之前拎住部電話/相機可以點出貓?
凡事講證據,既唔係斷正、事後又冇證據既,你就要預設佢係冇罪。

我認為係要罰,佢的確係衰「試場內拍攝」,不過考生守冊只籠統咁話「最高可以取消所有成績」。係咪單係降級扣分不足以叫佢刻骨銘心?我覺得有商榷餘地囉,郁下就講要人全部DQ,駛唔駛咁狼呀……

再者,如果開考前影張相就要全部DQ,咁出貓既又罰咩野好?終身禁止參加公開考試?

黃子華講得岩,而家d人同新聞,就係要「睇你點仆街」。08年頭大家已經好開心地睇住一眾淫照男女星轟烈的死喇,而家又可以扮正義整死一個,還不不亦樂乎?

--標題摘自KCF大人MSN副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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