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益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一九八一年四月,現為香港上市公司SCMP報集團的附屬公司。成立初期,博益即致力標榜中文袋裝書的出版概念,更創本地先河以版稅和合約形式支付稿費,獲眾多文壇名家如倪匡、林燕妮、黃霑、蔡瀾、亦舒等的支持,迅速成為出版界的新星。
本來,出版社倒閉並不奇怪。香港既然被譏為文化沙漠,出版社難做並不出奇。
可是,博益是有錢賺的。試想想他有多少名家作品,由黃霑到畢華流(我家櫃桶有一整個抽屜博益的書)……新晉如諾韻小姐也曾在博益寫書。還有外國買來的名著版權,怎可能不賺錢﹖
有道,博益的盈利對母公司南早而言微乎其微。但用不著有錢不賺吧﹖
既然不虧本,讓它自己撐下去不就成了﹖
但倒閉還不是甚麼恐怖的事,最恐怖是南早宣佈﹕
1. 所有未出版的書,立即停止出版,但版權不會交回原作者。
(即是說這些書「胎死腹中,永不超生」。)
2. 所有已出版的書,只會賣到三月,然後收回銷毀。
(大概是自由社會最大規模的銷書行動﹖)
連清倉平賣或乾脆送給讀者、圖書館也懶。
3. 所有著作的版權都不予處理,不會交回原作者。
(亦即是說,這些舊書在三月後,全部變成絕版書。
因為根據諾韻所言,博益有很多作品的「永久版權」,意即買斷。有如死火君的討論,當中涉及很多法律問題。如果博益倒閉等於自動解除合約還好—作者可以另行出版。如果版權由南早繼承,而南早又決定不印的話,那麼這些作品就會從市面永遠消失了。
(相比而言,在下跟中華書局所簽,是每五年自動續期的合約。)
而絕版後更可怕的事,有一位圖書館員替我說了﹕
「我對博益停業有另一擔心
讀者會為了收藏絕版書 / 珍版書
而對各圖書館 (包括公共圖書館及各大學圖書館) 的館藏打主意」
絕版已是一大悲劇,但至少圖書館可以讓大家都看到。
如果再被無恥之徒(我絕不會稱那些人為「雅賊」)破壞或偷走,那就真的絕跡,變成慘劇了。
來源:最不想發生的事情發生了﹕博益停業!
這時候知道非法上載名家書籍的好處沒有(笑)?
博益。
小時候就已看《牛仔漫畫》、初中則看它的畢華流、赤川次郎系列。
可以說,是我成長的一部分。
這次倒閉,可惜總是有的,但想到自己去年已經每月買兩本書(不計漫畫),也算對香港文化事業出了點貢獻,所以對其結業也不是太著緊。(呢位家屬,我已經盡力了。)
不過,手上好像還有些《三色貓》未看,這倒是有點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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