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校長:
感謝你在百忙之中依然撥冗回信,尤其是在回覆其他來信者都是完全一式一樣的情況下,仍然不忘更改信件的上款,足見其誠。
可能由於來信眾多,無暇細閱,然而你的回覆,其實跟沒回實在差不了多少。讓我再說一次吧:
儘管她的言論是很「冷血」、「無人性」,但她只是在自己家中寫網誌,寫出自己的感受;有人不認同,罵聲連天也有他們的自由。但為何她要被記過、做社會服務作為處分?
將來你們學校學生有人不買旗、不扶老人家過馬路,起碼也應該有一個小過了吧?
將來有人在巴士、地鐵不讓座予傷殘人仕或孕婦,給人罵「冷血」、「無人性」,會否被告上法庭,被判社會服務令?
究竟,她違反了學校哪一條校規?
其次,你們可以接受得了「不同情災民」之類的想法嗎? 當中,你們是用單方面灌輸還是真心討論?單是看《19/5 班主任課 – 問題討論指引》,已發現指引充滿引導性,例如「我們是否需要為自己在網上的言行負責?如何負責?」,不就是暗示自己網上言行負責嗎?
以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學生,這是教育嗎?我有保留。
我深信你們的確是希望幫助她建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但以我的經驗,威嚇下的改變,是不會帶來真正的改變,而只是把暗藏的問題留著,甚至扭曲。
你說女生是自願跑到校長室求罰,這我不去挑戰了,但如果你能夠解釋到為什麼她第二篇網誌的文筆會突飛猛進,我會十分高興的。
至於將功補過,我覺得未免有點自欺欺人了…
先不要說那算不算是過,只剩下的一個月上學時間有沒有可能補得了?你廿多年來的教育生涯,有試過給學生大功嗎…?抑或中二時所得的一個優點,可以用來抵消中一的大過,令之變成兩個小過加兩個缺點?
P.S. 懇請各位斧正wwwww
2 則留言 :
快手寄啦,等我入定多d花生先。
噯,我可不是在派花生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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